(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按照规定公示拟申请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反映(地址: (略) (略) (略) 66 (略) (略) ,联系电话:035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补助(贴)资金的个人,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补助(贴)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