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寨子城 (略) 申请对位 (略) 以南、 (略) 以东的( (略) )南寨子村城 (略) 项目开展规划现状核实。现将该项目规划现状公示如下:
根 (略) 政府批复的( (略) )南寨子村城 (略) 遗 (略) 置方案,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名称为:( (略) )南寨子村城 (略) 项目,现状建筑共有2幢楼,2007年 (略) 城市规 (略) 出具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工程号:(略)),该项目控规中DK-3村民安置地用地面积5.0公顷,建筑面积(略)㎡,停车位785个。建筑密度23.9%,容积率3.21,绿地率36.7%。
本次核实2幢楼总建筑面积(略).49㎡,总建筑面积(略).43㎡,地上建筑面积(略).26㎡,地下建筑面积(略).17㎡,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规模
依据 (略) 2017年10月出具实测总建筑面积(略).43㎡,地上建筑面积(略).2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略).11㎡,商业建筑面积(略).05㎡,配建公建建筑面积720.10㎡),地下建筑面积(略).17㎡(其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略).83㎡),实测停车位296个(地面停车位33个,地下263个)。
建筑密度36.41%,容积率4.78,绿地率22.11%。
二、本次确认的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如:
7#商住楼,地上33层,地下1层,其中1层为商业裙房,2层为商业、配建及住宅,3-33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略).09㎡,地上面积(略).77㎡(住宅(略).54㎡,商业1194.68㎡,配建568.55㎡),地下1945.33㎡,实测楼高为97.9米;
10#、13#、14#商住楼,地上32层,地下1层,其中1-3层为商业、配建及住宅,4-32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略).51㎡,地上面积(略).50㎡(住宅(略).57㎡,商业(略).37㎡,配建151.55㎡),地下5973.02㎡,实测楼高为97.97米。
地下车库: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略).83㎡。
三、公建配套建设情况
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略) 城市规 (略) 出具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工程号:(略))该项目应配建公建建筑: (略) 面积50㎡、便民店面积300㎡、市场面积1140㎡、物业管理面积500㎡、文化活动站面积1500㎡、治安联防站面积50㎡、居民运动场馆面积1500㎡、垃圾收 (略) 占地面积20㎡。合计建筑面积5040㎡。
实测该项目配建公建建筑:物业管理面积119.76㎡、社区办公室面积568.55㎡、公共厕所面积31.79㎡,合计面积720.10㎡。
须补建厕所面积18.21㎡、便民店面积300㎡、市场面积1140㎡、物业管理面积380.24㎡、文化活动站面积1500㎡、治安联防站面积50㎡、居民运动场馆面积1500㎡,共4888.45㎡。
四、日照遮挡情况
依据2019年11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审查意见书》,该项目规划建筑对周边建筑未产生日照影响;规划建筑 (略) 红线以北后退3/6.5/10/15米线未产生日照影响;规划建筑 (略) 红线以西后退3/6/20米线未产生日照影响;规划建筑自身日照均满足大寒日1.0小时。
五、车位信息
该项目原控规机动车位785个,实测地上住宅面积(略).5㎡,商业及公建配套建筑面积(略).15㎡,按原控规编制时期停车位配建标准(《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 号)):住宅0.8个/100平,商业建筑1个/100㎡,共计需配建停车位899个。实测现状车位296个(地上停车位33个,地下停车位263个),经现场踏勘地上车位部分由于非机动车棚占压无法落实,建议地上8个车位不予核实,项目尚有611个车位未落实。
六、项目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略) 执法队对接,分局已于2024年5月23日出具违法建设认定函(市资源雁违函〔2024〕165号)。
七、其他情况
1、该项目还未出具《人防“结建”工程验收备案书》,人防意见最终以人防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
2、依据合规性审查该项目涉及 (略) , (略) 于2024年11月4日出具的《 (略) 南寨子村城 (略) (略) 安置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表》编号:雁资源地灾评估审2024年38号; (略) 红线;在地铁控制线范围内;2018年年度变更调查: (略) 用地。
3、依据2022年11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出具的《 (略) (南寨子村 (略) )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书》,该项目涉及强制性指标及相关问题:1、容积率设计指标大于《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1.28);2、建筑密度设计指标大于《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16.41%);3、绿地率设计指标小于《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7.89%);4、机动车位设计指标小于《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603辆);5、地面停车率设计指标不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6、非机动车位设计指标小于《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3081辆),审查指标大于设计指标(+90辆),小于《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2991辆)。一般问题:1、13# (略) 红线不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2、13#楼与14#楼垂直间距不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 (略) (略) 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 (略) (略) 朱雀大街21号
邮 编:(略)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