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见附件。
项目建设地点:涞源县杨家庄镇木吉村西南
建设单位:涞源 (略)
公示内容:详细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