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寨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勘察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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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6-15
天堂寨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勘察设计项目入选单位公示
一、 项目编号:HXJY*1
备案编号:JZZB-GC-*
二、项目名称:天堂寨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勘察设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1: (略) 城建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方曙华
成交供应商名称2: (略) 建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毕功华
成交供应商名称3:中 (略) 政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海区潍溪东路8号设计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 元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王成
备注:本项目设计入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四、评审专家名单:
*静 廖军 宋承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略) 行政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 (略)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闵工, 张工
电 话: *,0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