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政府:
你市《乐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乐陵市孔镇镇崔洼村拆旧实施方案的请示》(乐政呈〔2022〕 (略) )收悉。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乐陵市孔镇镇崔洼村拆旧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2.7954公顷,拟复垦为农用地面积2.7954公顷(其中耕地2.7954公顷,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孔镇镇人民政府在征求村民意愿后,采用货币安置方式对被拆迁村民进行安置,本项目不需要新的安置用地,计划节余建新指标2.7954公顷。
项目实施完成后,节余指标要预留不低于15%的比例归村集体使用和支配,产 (略) 用于改善农民当前和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乐陵市孔镇镇崔洼村拆旧项目情况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陵市孔镇镇崔洼村拆旧项目情况表
单位:公顷
县(市、区) | 项目区名称 | 拆旧区 | 指标面积 | |||||
拆旧地块位置 | 拆旧地块面积 | |||||||
(略) | 乡镇 | 村庄 | 复垦农用地面积 | |||||
其中耕地面积 | ||||||||
乐陵市 | 乐陵市孔镇镇崔洼村拆旧项目 | 拆旧地块1 | 孔镇镇 | 崔洼村 | 2.7954 | 2.7954 | 2.7954 | 2.7954 |
合计 | 2.7954 | 2.7954 | 2.7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