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怀恩公益性公墓勘察设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麻烦提供可研中的用地现状CAD地形图。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一点内容。
2、麻烦提供用地红线范围CAD图。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一点内容。
3、麻烦提供项目用地用地性质图。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一点内容。
4、可研中只提及单人墓和双人墓数量,请提供碑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各类墓葬需求。
答: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
5、项目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中,专业调整系数:1.0,专业系数取值有误,项目为园林景观项目专业系数应为1.1.。同时浮动幅度值:-60%;综合折算取费约3.6折,严重偏低, (略) 场行情,极大可能造成设计质量偏差,建议按着合理取费,下浮10%-30%。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殡仪馆建设标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7】60号文)第九条 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墓地建筑及构筑物,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场地等构成。所以本项目属于建筑工程项目不属于园林景观项目,故专业调整系数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中要求“个别用地征拆延误以及多次大范围修改设计等因素所造成或产生的费用,发包人不再给予补偿”存在严重不公平不公正,与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冲突,建议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重大变更等需补偿相应设计费用,补偿费用等可另行协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根据招标文件和可研,本项目建筑部分占总投资约5%左右,为项目配套,项目应为园林景观为主体,而技术分评分标准75分,建筑设计与结构设计合计50分,技术评分标准不合理,也不利于发包人选取到有能力有实力的设计单位,建议评分标准应按园林景观标准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已补充上传红线地形图、选址意见书及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中关于“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办设[2015]1号》(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文件规定,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信息登记相关事宜。”均删除此条款。
说明:①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 (略)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