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披露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公告及文件
(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就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乡市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第六十二批次)可利用约38.6万吨砂石资源处置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会时间:2024年7月8日14时30分。
三、拍卖会地点: (略) 二楼拍卖厅。
四、竞买人资格:本次标的竞买人资格约定如下: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为河道采砂、建筑用石加工或建筑材料销售相关;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元(含),实缴注册资本金*元(含);具体以委托人要求的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共两天,2024年7月4日-5日10时至16时前, (略) 历经铺街道净土庵社区。
六、竞买登记办理:意向竞买人请于2024年7月4-5日9时至16时前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材料 (略) 芙蓉区 (略) 248号长沙国控集团大厦一层办理线下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7月5日16时前自行注册、生成帐号、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账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注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王女士0731-*
(略) (略)
2024年6月7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第六十二批次)可利用约38.*吨砂石资源处置权
项目编号
GYZC*
挂牌价格
2529.*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 6 月 7 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4年 7 月 5 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住所
(地址)
(略) 玉潭街 (略) 90号(城发二办)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103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水利基础建设的、投资等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
**亿元整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杨迎春
主要负责人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1、宁乡城发集团党委会纪要【2024】6号
2、 (略) 城发集团公文呈阅单《关于授权处置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内砂石资源的请示》宁水务投【2024】6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
(略) 国资事务中心
批准文号
《关于对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日内砂石资源公开拍卖的批复》宁国资【2024】30号
《 (略) 曾家河东片区一期项目内砂石资源评估报告进行核准的批复》宁国资核字【2024】15号
其
他
需
披
露
的
事
项
1.本次拍卖按照实物现状整体打包拍卖,标的起拍价及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产生的交易税、费及相关手续费(拍卖佣金、 (略) 交易服务费等)。
2.成交价不以标的物的数量、实际使用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等计算,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的数量、实际使用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等与拍卖资料不一致而毁约或调整成交价(佣金)或追究委托人、拍卖人违约等任何责任。
3.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拍卖会前必须认真实地查勘标的并签署《竞买人现场查勘表》,委托人及拍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语言及文字资料等)对拍卖标的的范围、数量、质量等介绍和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以实地查勘标的的实际状况为准。
请竞买人认真阅读《竞买协议》、《拍卖会资料》等文件,现场核对项目实际情况,到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及有效性;第二,竞买人须自行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的所有状况及瑕疵,并承诺不因拍卖标的所有已披露或未知的瑕疵而主张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效;第三,不得因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取得、开采、运输等)而要求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得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第四,委托人和拍卖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已知瑕疵充分尽到了告知提示义务,但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瑕疵、被掩盖、隐蔽很深尚未暴露的瑕疵,对于所有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声明不承担责任;买受人事后在对标的物的交付、运输等过程中发现了新的瑕疵应视为买受人的投资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瑕疵不承担法律后果。竞买人若有异议请于拍卖会前提出,如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即视为已完全理解拍卖标的情况及其瑕疵,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会的全部文件,同时自愿接受拍卖资料中的全部条款,接受拍卖标的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真伪、瑕疵、缺陷,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凭生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 (略) 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第六十二批次)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全额付清之日起,由委托人负责按照《 (略) 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第六十二批次)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标的实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获得并行使标的处置权权利,完善标的手续的所有工作和事项、协调标的物所在地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协调相关单位和个人等事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仅负责协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工作。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存货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评估现值
挂牌价值
1
砂石资源处置权
约38.*吨
2529.*元
2529.*元
备 注:
1、本次拍卖的可利用砂石资源根据《 (略) 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第六十二批次)砂石储量工程勘察报告》,具体储量为38.*吨可利用砂石资源,其中中粗砂*吨;卵石25.*吨。
2、买受人须在签订本协议后 240 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开采、装载、运输及清表腾地工作,如买受人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全部提取完毕,其剩下的资源量视为自动放弃,委托人可以重新予以处置。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买受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1.按时、足额付清拍卖佣金
竞买人如竞得拍卖标的,即成为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0.6%向拍卖人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佣金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 (略) (略)
账 号:8201 0100 0011 7904 1
开 户 行:长沙农商行东山支行
备注:“项目名称+拍卖佣金”
2.按时、足额付清交易服务费
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文件确定缴纳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包含该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 (略) 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产权服务费收费信息通知单》 (略) 一楼财务室12号柜台缴纳。
3.按时、足额付清开采保证金
开采保证金: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开采保证金,须先全额付清开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佰***万元整),作为顺利履行将签订的《 (略) 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第六十二批次)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中的开采保证金,经委托人确认开采保证金全额到达委托人指定账户后方可提货。开采保证金待项目服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满足符合资源开采关于安全、环保、水利、资规方面的要求,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后无息退还;如因砂石资源开采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未符合资源开采关于安全、环保、水利、资规方面的要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优先从开采保证金中扣除,开采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追究买受人的相关责任。买受人承诺自行承担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事关安全、环保、水利、资规、治安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及法律风险。
委托人指定的开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收款银行: (略) 金海支行
账 号:*
注:开采保证金须在本协议前到达委托人指定的账户,开采保证金缴纳前买受人不得擅自开展开采工作。
4.签订《 (略) 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第六十二批次)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和缴纳成交价款
签订协议:买受人付清上述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开采保证金款项后,由拍卖人向竞买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买受人凭该生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方可前往委托人办公地点签订《 (略) 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第六十二批次)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
成交价款:在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由买受人向委托人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5、资源交割的约定
①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保管和交付,标的未交付前,拍卖标的缺失、损坏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②本协议生效后,自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全额付清之日起,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在收到买受人提货前一次性全额交付的开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将拍卖标的物交付至买受人。标的物所有权同时发生转移,委托人将不再承担相应的安全保卫义务和责任。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交付的,委托人应无息退还买受人全部价款,买受人不再追究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③买受人须在签订本协议后 240 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开采、装载、运输及清表腾地工作,如买受人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全部提取完毕,其剩下的资源量视为自动放弃,委托人可以重新予以处置。
④自拍卖标的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办理成交或交接手续的,委托人不再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拍卖标的的风险自逾期之日起转由买受人承担。
⑤标的交割地点:标的所在地, (略) 历经铺街道净土庵社区。标的交割范围:可利用砂石资源处置权范围即标的提取范围:以《 (略) 曾家河东片区一期含砂弃土循环利用项目(第六十二批次)砂石储量工程勘察》为准。
⑥本次交易价款已经包含买受人预缴的挖、装、运输、加工其他费用等运营成本,项目运营成本费用合计人民币:上限值为*元整(参照项目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评估报告,如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买受人实际支出的运营成本费用低于上述上限值,则委托人按买受人实际支出的运营成本费用发票及**双方按实结算后支付买受人相应费用,如买受人实际支出的运营成本费用高于上述上限值,则委托人按上述上限值的费用支付买受人相应费用),项目挖、装、运输、加工等其他费用每月20日按实结算,挖、装、运输费用按照每月买受人实际支出的当月运营成本费用发票支付结算金额的90%(结合参考项目工程进度),剩余10%挖、装、运输费用待项目服务范围内砂石资源开采、装载、运输等完毕,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双方按实结算后90个自然日内无利息退还至买受人指定账户。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竞买人资格:本次标的竞买人资格约定如下: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为河道采砂、建筑用石加工或建筑材料销售相关;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元(含),实缴注册资本金*元(含);具体以委托人要求的为准。
特别提示:实缴注册资本金*元(含)佐证资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截图、验资报告、出资证明、投资款付款凭证等)。
竞买人必须保证向委托人、拍卖人所提供资料和陈述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交
易
方
式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项目联系(指导)人
王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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