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企业,局相关科室、二级机构:
现将《2022年全市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1日
2022年全市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方案
2021年,煤矿瓦斯事故频发,我省发生了鹤煤六矿“6.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守住“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严格落实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 管理目标;持续优化通风系统,提高抗灾能力,坚持超前瓦斯治理,加强弱点短板管控;全面提升瓦斯防治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推进瓦斯综合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防范遏制瓦斯事故,保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任务
(一)强化通风管理。按照“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建立完善满足瓦斯治理需要的通风系统和设施,不断提高通风系统抗灾能力。
1.加强系统通风管理。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分区通风,杜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严禁“剃头下山”开采。多水平开采的矿井,在水平通风系统形成前,不得开掘其他巷道。改变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时,应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煤炭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得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维修专用回风巷时应制定专项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 (略) 部通风管理。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之间不得设置联络巷,确需设置的,低瓦斯矿井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高瓦斯矿井必须经上级煤炭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开采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高瓦斯矿井的回采工作面在切眼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切眼和安装。
3.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主要通风机的能力应与矿井生产能力相适应。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工况前,应结合主要通风机性能曲线、防灭火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略) 部通风机和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管理, (略) (略) 通风机停风导致瓦斯积聚。矿压显现地点,要缩短通风构筑物检查维护周期,确保设施动态完好。
4.实施通风阻力超标矿井优化降阻工程。煤矿每月要组织一次对主要通风巷道的专项检查,及时将失修巷道列入矿井修护计划。按规定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上级煤炭企业要组织通风阻力超标矿井制定降阻优化方案:属于风机供风能力不足的要实施主要通风机优化改造项目;属于巷道通风不畅的要及时扩修巷道断面,封闭开采结束的采区和报废巷道。
(二)强化安全监控管理。煤炭企业及煤矿要做到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功能完善、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要确保安全监控系统与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正常对接,健全完善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查看、上报、处置制度。按照要求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调校、测试,确保设备运行可靠。严禁煤矿、 (略) 商对数据进行篡改、过滤。
(三)强化瓦斯等级鉴定管理。煤矿要及时、准确、客观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和瓦斯参数测定工作,提高鉴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确保煤矿按实际瓦斯灾害等级设防。
1.严格突出矿井鉴定管理。非突出矿井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的,直接升级为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在揭煤前,必须测定瓦斯基础参数,掌握煤层层位、地质构造等情况,在进入新水平、新采区或延深达到50m,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突出危险性参数。
2.严格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和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应当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在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且在矿井正常生产、建设时进行。实测数据与非鉴定月正常生产条件时日常监测或检测数据、相关报表数据等出现较大差别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重新测定。
(四)提升瓦斯防治装备水平。强化先进技术装备对瓦斯治理的支撑保障作用,着力提高瓦斯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1.提升底抽巷掘进机械化程度。底抽巷掘进推广使用大功率岩巷掘进机及配套带式输送机或梭车等成套装备,岩石硬度系数小于5的岩巷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100%。推动岩巷盾构机施工工艺在底抽巷的试点应用。推广使用锚杆(锚索)支护台车、掘锚护一体机在底抽巷施工中的应用。
2.提升钻机装备水平。加强自移式钻机、大功率钻机的装备,瓦斯治理钻机自移率达到80%以上,大功率液压钻机(4000N·m及以上扭矩)占钻机总量90%以上。逐步推广定向钻机、扩孔钻机、钻孔修复机,提高抽采钻孔施工效率和钻进精度。推动智能化钻机的试点应用。
(五)提升瓦斯防治人员素质。煤炭企业及矿井要健全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瓦斯防治管理人员,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瓦斯防治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瓦斯防治管理水平。
上级煤炭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瓦斯事故警示教育,矿井每季度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区队每月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警示教育要按照“四个对待”的原则组织,注重典型瓦斯事故案例运用,切实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六)开展遏制瓦斯超限专项活动。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落实,倒逼瓦斯综合防治措施落实。
1.实施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对浓度≥3%,或浓度≥1.5%且持续时间超过10分钟的瓦斯超限(严重瓦斯超限),由上级煤炭企业负责组织追查;其他瓦斯超限由矿井负责追查。 (略) 有计划外瓦斯超限均纳入追查范围。对于全年实现瓦斯“零超限”的矿井,煤炭企业应根据矿井瓦斯等级给予相应奖励。
2.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停产整改。凡采掘工作面发生严重瓦斯超限事件,由上级煤炭企业对该采掘工作面实施停产整改,经煤炭企业安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停产期间,矿井应对 (略) 施工人员开展瓦斯 (略) 置专项培训。
3.强化频繁超限煤炭企业、煤矿问责。对单月内出现2次严重瓦斯超限的煤矿, (略) 属同一煤矿出现3 (略) 属煤矿累计出现5次及以上严重瓦斯超限的煤炭企业, (略) 将对其进行约谈并将约谈情况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瓦斯是造成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主要灾害。各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瓦斯防治工作,要将确保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当做“一号工程”研究推动,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煤炭企业要切实落实瓦斯防治主体责任,将本方案中的攻坚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略) 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 (略) 、取得实效。
(三)定期总结,按时上报。各煤炭企业要定期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分别于6月中旬和12月上旬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总 (略) 。
联系人及电话:梁龙旭 0375- ***
电子信箱: @@@ 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