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294
项目名称:2024年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000.00
最高限价(元):8.7
2024年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第一包,
拟在重庆或成都、福州、乌鲁木齐、天津、武汉、南昌、武汉 (略) ,参加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或中国西部现代职业教育及装备博览会(二选一)、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暨PECC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武汉食博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武汉国际电子商务暨“互联网+”产业博览会或中国(西安)电子商务博览会(二选一)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20,000.00
最高限价(元):8.7
2024年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第二包,
拟在西安、重庆、济南、西宁、昆明、长沙、 (略) ,参加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休闲食品饮料博览会、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中国(宁波)食品博览会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10,000.00
最高限价(元):8.7
2024年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第三包,
拟在兰州、银川、广州、郑州、贵阳、呼和浩特、 (略) ,参加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肉类产业博览会、广州博览会、中国(郑州)食品博览会、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0时15分至2024年03月05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双辉工程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 (略)
账号: *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红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