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浦北县 (略) 公共卫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同意建设浦北县 (略) 公共卫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广西投资 (略) 项目代码:2020-*-84-01-*)。
二、建设地点:浦北县 (略) 大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总建筑面积为2366平方米。其中,1.在原有2层业务用房基础上加建电梯,每层面积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平方米。2.扩建三~七层,总建筑面积2330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包括给排水、电气及消防等公用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71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元,预备费用 37.*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
五、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浦北县纪委监委驻浦北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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