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河丛台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河丛台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 (略) 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批[202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丛台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80%,剩余部分由地方财政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丛台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内容:通过清淤疏浚工程、护岸建设工程、 (略) 建设工程、其它建筑工程进行综合治理,建设规模如下:(1)清淤疏浚工程:清淤疏浚25.*立方米、垃圾清理229.60t河道拓宽土方开挖17.*立方米;(2)护岸建设工程15.40km;(3) (略) 建设工程8.20km;(4)其它建筑工程1项,即在河道及护坡岸边布置展示牌30个。2.1.2建设地点:滏阳河治理起点西鸭池断面,终点滏阳城村北侧,治理长度2km;高速西明渠治理 (略) , (略) ,治理长度1.6km;社教沟治理起点 (略) ,终点滏东大街,治理长度2.5km;北湖治理范围位于北湖北侧,治理面积*平方米。2.1.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后续服务至项目验收通过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1 00:00至2024-06-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http://**)、招采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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