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 ]WHGC[GK]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 (略)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3-3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需求调整
更正内容:
事项: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五)人员、设备投入要求1、中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用工标准按规定配置人员,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配备专职现场管理人员2人,垃圾分类督导员20人,驾驶员5人,清扫保洁人员79人[其中, (略) 区22人、 (略) 区15人、 (略) 区7人、 (略) 区11人、 (略) 区11人、 (略) 区1人、 (略) 区1人、 (略) 区7人、 (略) 区4人],共106人。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反光安全服装,编号管理,人员需配备完整,定岗、定职、定责,并在宣传栏等公共的醒目的位置悬挂“监督台”。垃圾分类督导员须入户宣传,定时定点进行垃圾分类督导、开袋检查,劝导、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及时举报并取证拒不改正的居民, (略) (略) 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垃圾分类督导员由中标人招聘、中标人培训、中标人管理、采购人监督;每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屋、垃圾亭、分类垃圾桶等)至少配备一名分类督导员,穿戴统一制式的服装;由街道组织对分类督导员每月考核,奖优罚劣。人员花名册和相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清扫保洁方案以及班次分配(路段、人员岗位设置情况)方案需在合同签定3日内向采购人报送。如遇节日、迎检、民俗、剪彩等大型活动,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全日制临时保洁人员、垃圾清运设备和车辆等。 (略) 车维修期间,中标人应增加10名以上临时环卫工人,做好机动车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略) 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注:(1)2名现场管理人员、20名分类督导员人员配备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上岗作业,对不按要求上岗作业的人员采购人有权撤换。
(2)人员费用结算: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应人员数量,驾驶员、保洁人员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配备到位,专职现场管理人员和垃圾分类督导员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起算三日内配备到位,费用以人员到位时间算起,以人员到位情况据实结算。
(3)如遇政策调整, (略) 门或采购人另行委派专职现场管理人员和垃圾分类督导员的,从调整之日起采购人不再支付相关人员费用,中标人不得有异议。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采购人不再对此进行补偿。
,更正为
(五)人员、设备投入要求1、中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用工标准按规定配置人员,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配备专职现场管理人员2人,垃圾分类督导员10人,驾驶员3人,清扫保洁人员69人[其中, (略) 区21人、 (略) 区14人、 (略) 区5人、 (略) 区9人、 (略) 区8人、 (略) 区1人、 (略) 区1人、 (略) 区7人、 (略) 区3人],共84人。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反光安全服装,编号管理,人员需配备完整,定岗、定职、定责,并在宣传栏等公共的醒目的位置悬挂“监督台”。垃圾分类督导员须入户宣传,定时定点进行垃圾分类督导、开袋检查,劝导、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及时举报并取证拒不改正的居民, (略) (略) 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垃圾分类督导员由中标人招聘、中标人培训、中标人管理、采购人监督;每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屋、垃圾亭、分类垃圾桶等)至少配备一名分类督导员,穿戴统一制式的服装;由街道组织对分类督导员每月考核,奖优罚劣。人员花名册和相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清扫保洁方案以及班次分配(路段、人员岗位设置情况)方案需在合同签定3日内向采购人报送。如遇节日、迎检、民俗、剪彩等大型活动,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全日制临时保洁人员、垃圾清运设备和车辆等。 (略) 车维修期间,中标人应增加10名以上临时环卫工人,做好机动车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略) 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注:(1)2名现场管理人员、10名分类督导员人员配备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上岗作业,对不按要求上岗作业的人员采购人有权撤换。
(2)人员费用结算: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应人员数量,驾驶员、保洁人员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配备到位,专职现场管理人员和垃圾分类督导员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起算三日内配备到位,费用以人员到位时间算起,以人员到位情况据实结算。
(3)如遇政策调整, (略) 门或采购人另行委派专职现场管理人员和垃圾分类督导员的,从调整之日起采购人不再支付相关人员费用,中标人不得有异议。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采购人不再对此进行补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2022-03-28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芗 (略) (略) 5楼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龙文区人 (略) (略)
地 址:漳州蓝田经济开 (略) (略)
联系方式:0596- ***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万和 (略)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芗 (略) (略) 5楼
联系方式:0596-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596- ***
万和 (略)
发布日期:202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