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兴宾区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电建(兴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略) 兴宾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装机规模为81MW(直流侧容量101.369MWp),容配比约为1.25。本期共建设5个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兴宾区桥巩乡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7.0MW(直流侧容量21.40MWp)、兴宾区黄塘村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2.4MW(直流侧容量15.518MWp)、兴宾区迁江镇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7MW(直流侧容量21.40MWp)、兴宾区三家屯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4.5MW(直流侧容量18.146MWp)、兴宾区下炉屯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9.9MW(直流侧容量24.905MWp)。共安装*块单晶硅组件,6840个光伏组串,360台逆变器,32个光伏方阵。
2.3项目工期:18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0月23日。
2.4招标范围:(1)工程的项目咨询,提供本项目除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评审外的所有专题所需的相关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报告、选址意见书、地灾评估、洪评、水保、环评、军事、社稳、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确保取得相关部门关于本项目对应的批复文件。(2)负责本项目设备基础及集电线路等永久占地、光伏场区施工用地的协调及征租(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偿费、管理费、征租地工作费、测绘费、首个5年土地租金、清塘赔付、地面附着物及地下设施的拆除、植被恢复及补偿等)。(3)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审查(含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消防、防雷接地、并网许可、电网调度接口等专项验收、检查、取证等工作;(4)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由发包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交货地点由承包人指定)、运输和管理;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土建施工;负责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如有)、发电场试运行及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和竣工验收;水保和环保设计(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监测、专项验收;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和土地复垦方案(若有)编制、报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无论在本次招标前或招标后下达的接入系统批复(电网企业要求的工作,包括不限于一次、二次、通信及改造等)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光伏区永久性安全设施实施。建设期工程保险(投保范围包含发包人采购的光伏组件),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场内及场外集电线路及对侧间隔改扩建,电源端接入点到对侧的通信、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电能质量检测报告等工作; (略) 及发包人广西区域集控中心传输及接入数据所需设备采购、施工,待发包人广西区域集控中心具备接入条件后,负责本项目接入工作。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设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要求且工程验收合格。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