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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RQ-2024-SG-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原环保(潢川)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蔡氏河湿地公园位于蔡氏河中下游,总占地面积约 50.98 万㎡,主要包括以下工
程内容:湿地补水工程、控源截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和生态景观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所列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河南 (略) ( (略) 金水区中州大 (略) 交叉
口国信广场 26 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 (略) ( (略) 金水区中州大 (略) 交叉口国信广
场 26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 (略) ( (略) 金水区中州大 (略) 交叉口国信广
场 26 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原环保(潢川) (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建设
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二次);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潢川县;
2.3 项目规模:蔡氏河湿地公园位于蔡氏河中下游,总占地面积约 50.98 万㎡,主要包括以
下工程内容:湿地补水工程、控源截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和生态景观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内容,本次招标内容需完成剩余工程量清单和对应
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最终施工内容可能发生变化,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
中标单位须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并配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及政府决算审计工作;
2.6 工期要求:暂定 60 日历天,须在政府下发的完工日期前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作;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社会资本参加竞争。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承
诺函),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以来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的
证明。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3 年度连续三年)
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提供企业自成立年份至 2023 年
的经审计合格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以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
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对近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包括行贿犯罪行为等)进行书面承诺。
3.4.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网站
(http://**)(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 (略)
http://**”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内容(省份默认全部)查询相
关未列入失信被 (略) 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
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分,下午 14:00 至 17:30 分(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投标人
资格要求中所列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河南 (略) (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明
鸿路交叉口国信广场 26 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需要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 (略) (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
(略) 交叉口国信广场 26 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环保(潢川) (略)
地 址:潢川县产业聚集区办公楼 7 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 (略) 交叉口国信广场 26 楼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0371-*
邮 箱: *@*63.com
监督单位: (略) 管理局
地 址:潢川 (略) 188 号
联系人:柴代库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原环保(潢川) (略)
地 址:潢川县产业聚集区办公楼 7 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 (略) 交叉口国信广场 26 楼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 037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