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3〕15号批准开展工作,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方式,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0%,银行贷款等方式占比6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将津滨轻轨9号线(包括52.25公里正线、21座车站、1处车辆段、1处停车场、控制中心)的信号系统改造为基于无线通信的移动闭塞系统(CBTC),改造既有38列车的车载信号设备。同步实施因信号系统改造引起的动力与照明、通风空调、消防及给排水、供电、通信、BAS/FAS、站台门等改造。增购10列4辆编组B型车。
2.2工程建设地点
(略)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项目范围为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全线线路勘察复测、设备配置设计、接口改造设计、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修正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设计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将津滨轻轨9号线(包括52.25公里正线、21座车站、1处车辆段、1处停车场、控制中心)的信号系统改造为基于无线通信的移动闭塞系统(CBTC),改造既有38列车的车载信号设备。同步实施因信号系统改造引起的动力与照明、通风空调、消防及给排水、供电、通信、BAS/FAS、站台门等改造。增购10列4辆编组B型车。
2.4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服务期至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或 (略) 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同时具备勘察综合类*级或工程测量专业类*级。业绩要求为: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设计工作。
类似项目指轨道交通工程(地铁或轻轨或铁路)业绩,须含信号系统设计。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
3.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轨道交通工程信号设计工作经验,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3)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4资格预审方法: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5.5--09:00至2023.5.11--17:00。采取电子领取方式,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略) 的指定账号(后附),并在汇款中标明“招标编号+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标书款”,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63.com,包括:①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邮件主题为“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投标单位名称”。我司收到完整的邮件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
标书款按下列要求汇寄代理机构账户:
单位名称: (略)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设计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设计资料押金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05.25--09:00:00至2023.05.25--09:3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5--09:30:00。
6.2 递交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tp://**.cn/)和《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http://**.cn/)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 (略) 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 | 地址: | (略) 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元莎莎 | 联系人: | 刘冰、冯培 |
电话: | 022-* | 电话: | 022-*/*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63.com | 电子邮箱: | *@*63.com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2023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