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330国道瓯海丽岙段接线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丽岙街道 |
建设单位 | (略) (略) 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
建设项目概况 | 道路工程: (略) (略) (略) ,设计时速60km/h。道路采用沥 (略) 面。道路标准横断面:3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2.5m机非隔离带+15m机动车道+3m中央绿化带+15m 机动车道+2.5m机非隔离带+3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50m。 桥梁工程:桥梁安全设计等级为一级,桥梁结构荷载按城-A标准设计。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选用环保材料;加盖篷布;泥浆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外运;设置临时公厕,生活废水由环卫部 (略) 理;建筑垃圾合理利用及合法消纳;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选用高效低噪设备,杜绝高噪声现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避开敏感目标;夜间严禁鸣笛;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营运期: (略) (略) 面养护,加强交通管理;加强绿化;雨水纳管排放;定期检修维护管道正常运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对废水、固废的管理; (略) 检查;喇叭禁鸣;采取隔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