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兰政办发〔2022〕145号),以下简称《办法》,市水务 (略) 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 (略) 林业局) (略)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对8个县区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和评分考核。按照《办法》,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0-90为良好等次,考核结果不进行县区排名。考核 (略) 政府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不排序):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红古区、安宁区、七里河区。
考核结果“良好”等次(不排序):城关区、西固区。
(略)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