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方式?
答: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别有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种提交方式,线上提交可登录“四川 (略) ”、下载手机APP“营商环境云地图”或“天府通办”办理,线下提交请前往区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地址: (略) (略) 中区政务中心2楼,业务咨询电话:0833-*;)办事大厅和四个银行审批分中心(乐山农商银行翰林支行审批分中心,地址: (略) (略) 827、829、831、833号,业务咨询电话:0833-*;招商银行乐山分行审批分中心,地址: (略) (略) 西段774号,业务咨询电话:0833-*; (略) 中区支行审批分中心,地址: (略) 中 (略) 16号,业务咨询电话:0833-*;建设银行城北支行审批分中心,地址: (略) 中 (略) 272号,业务咨询电话:0833-*。)现场办理。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资料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地址送达承诺书和告知书。
2、同一地址能否有两个营业执照?
答: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同一个地址可以登记 (略) 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3、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提供购房合同等资料能否办理营业执照?
答: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未备案的还应提供房屋信息摘要原件)、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书、新编门牌号、租赁合同(产权人为本人的无需提供)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4、自建房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安全鉴定结果证明的依据?
答:针对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2022年5月份以来,区行政审批局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51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建房安全 (略) 场主体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2〕291号)等文件要求,针对自建房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进行了规范,自建房经过鉴定合格并经各镇(街道)开具相关证明后, (略) 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办理《营业执照》。
5、办理《营业执照》信息泄露的问题?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基础信息将通过业务系统实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进行公示,公示系统公示的注册登记基础信息暂无联系电话,建议企业或经营者在申请登记过程中留存企业办公电话。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工作人员按要求均签订了保密协议,最大限度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平、严密。如发现登记信息遭泄露的,企业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 (略) 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遭遇信息泄露的个人有权 (略) 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可向公安部门、 (略) 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到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答:(1)办理个体工商户:①《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②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④法律、行政 (略)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略) 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 (略) :①《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略) 章程;③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住所使用相关文件;⑥法律、行政 (略) (略) (略)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略) 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注意事项:①名称自主申报 (略) 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告知承诺书;②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财务负责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的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要下载“支付宝”或“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实名认证。③市场主体新办还需提交地址送达承诺书和告知书。④《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地址送达承诺书和告知书均可在区行政审批局填表窗口领取。
7、市场主体名称有限制内容的原因?
答:市场主体名称字号申报过程中显示有限制内容,原因是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相关规定,建议修改字号名称后重新提交申请。
8、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经营者变更?
答: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需要以下资料:(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2)清税证明材料;(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4)变更前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应当携带哪些材料?
答: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需要的资料有:(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10、将住宅性质房 (略) 场主体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住宅性质的房屋 (略) 场主体经营场所的要求,且暂无关联经营场所的办理模式。
11、个体工商户新增低温仓储(冻库)经营范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略) 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意事项:冻库经营范围应为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申请人可通过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进行详细了解。
12、公司变更股东信息所需资料?
答:(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略) 章程修改的, (略) 章程的决议、决定;(3) (略) 章程修改的, (略) (略) 章程修正案,并由 (略) 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律、行政 (略) (略) 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意事项:所有涉及签名的均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税务已进行股权变更相关税种申报的,提交完税相关证明材料。
13、 (略) 自然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先到税务部门清税?
答:需要。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 (略) 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前,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款缴纳(纳税申报)。
14、公司变更名称怎么操作?
答:(1)第一步:网上自主申报名称。使用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四川 (略) —法人登录—企业办事—企业开办—我没有名称—我要申报名称—左侧‘企业名称变更’”进行名称预先登记,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告知承诺书”。
(2)第二步:公司变更流程。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提交变更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为:①《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②股东决议或决定; (略) (略) 章程修正案;④名称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⑤法律、行政 (略) (略) 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⑥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15、 (略) 上变更登记怎么操作?
答: (略) 上变更 (略) 法定代表人注册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四川 (略) ” (略) 上变更,具体流程为: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法人注册,法人账号用电脑登录“四川 (略) ”→特色专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变更(备案)→上传或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变更操作。
16、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的,旧的法人账号怎么注销?
答:在“四川 (略) ”上登录法人账号,会提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是否需要注销?点击“注销”,然后新法定代表人重新注册法人账号。
17、企业线上申请完成后,如何查看核准后的申请材料或企业档案?
答:经核准登记后的在线申请材料作为登记档案,仅有权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可查看下载。委托代理人仅能查看申请状态。有权人在四川 (略) 电脑上登录其个人账号后,可进入“企业进度查询”—选择“有权签字人”标记—查找“申请案企业名称”—点击“审核意见”,查看下载申请材料。
18、通过破产程序终结或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的,破产管理人或强制清算组遗失或未能接管营业执照无法缴回、公章,如何办理注销?
答:按照四川省 (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关于破产与强制清算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通知》, (略) 裁定终结破产或强制清算程序的企业,因企业营业执照遗失、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未能接管等原因而无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缴回营业执照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省级公开发行的报纸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时无需向企业登记机关缴回纸质营业执照;因企业公章遗失、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未能接管等原因无法在企业注销登记相关文书材料中加盖企业公章的,加盖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印章,无需再加盖企业公章;相关登记申请材料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由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或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19、 (略) 裁定终结破产或强制清算程序的企业,有分支机构和有对外投资情形的,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答:按照四川省 (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关于破产与强制清算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通知》,企业设有分支机构、对外投资设立子企业的,应由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在破产清算、强制清算程序中将其处理完毕,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在申请办理企业的分支机构、对外投资设立的子企业注销或变更登记时,应向分支机构、对外投资子企业的企业登记机关 (略) 指定其为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的决定书。因企业公章遗失或未能接管等原因,致使无法在有关登记申请文书材料中加盖企业公章的,可参照前述有关规定,加盖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印章,无需加盖企业公章;相关登记申请材料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由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或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20、 (略) 申请时并没有弹出高管是失信人员,但是这种情况下也不清楚高管是否为失信人员,怎么办?
答:四川省 (略) 官网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21、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中的后缀如何登记?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在名称中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等,其行业或者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与所从属企业一致的,可以不再标明。”
22、个体工商户名称行政区 (略) 名?
答:不可以。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登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应当在名称中标明‘(个体工商户)’字样,其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其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等名称。”
23、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是否可以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答:可以,但是有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不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类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人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除提供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明、产权证明外,还需补充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需在申请书签字确认。
24、 (略) 注销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如何办理?
答:按照2023年12月2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公告, (略) 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5、企业存在无法自行组织清算的问题如何办理?
答:按照2023年12月2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公告,对于企业已出现解散事宜,但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因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不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股东、利害关系人等可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 (略) 申请宣告破产。 (略) 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 (略) 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6、企业存在无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的问题如何办理?
答:按照2023年12月2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公告,在办理注销登记中,对未在登记机关取得登记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可以向登记机关进行联络员备案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企业登记联络员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备案。对于吊销企业存在类似问题的,也可以采取备案联络员的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
27、企业申请办理注销,但营业执照、公章遗失的情况下如何办理?
答:按照2023年12月2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公告,(1)对于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公开发行的报纸进行执照遗失公告,无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2)非公司企业法人公章遗失的,由其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3)公司公章遗失的,由符合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表决权要求的股东签字盖章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4)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有前述第3种情况的,可参照执行;(5)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公章遗失的,由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投资人签字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
28、企业注销但存在股东(出资人)已注销、死亡问题如何办理?
答:按照2023年12月2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公告,因股东(出资人)已注销却未清理对外投资,导致被投资主体无法注销的,其股东(出资人)有上级主管单位的,由已注销主体的上级主管单位依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已注销企业有合法继受主体的,可由继受主体依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已注销企业无合法继受主体的,由已注销企业注销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出资人)申请办理。因自然人股东死亡,导致其出资的企业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其有权继承人代位办理注销。有权继承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和有关继承证明材料。
29、企业注销但存在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已注销问题如何办理?
答:按照2023年12月2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公告,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因隶属企业已注销却未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导致分支机构无法注销的,已注销企业有合法的继受主体的,可由继受主体依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已注销企业无合法继受主体的,由已注销企业注销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出资人)申请办理。
30、法定代表人宣告失踪、死亡或不配合办理企业注销登记问题如何办理?
答:按照2023年12月2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公告,(1)公司存在法定代表人宣告失踪、死亡或不配合等情况需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凭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有关文件,同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新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参照执行。(2)非公司企业法人存在法定代表人宣告失踪、死亡或不配合等情况需办理注销登记的,凭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有关文件,同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新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31、公司减资流程及所需资料?
答:流程:(1)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决定)减资的内容;(2)股东会结束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同时发布减资公告。步骤一:系统登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后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步骤二:账号登录。自行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或者工商联络员登*。步骤三:减资公告填报。点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填报”,进入减少注册资本填报页面,填写变更后注册资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内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步骤四:查看减资公告。公示完成后可在减少注册资本模块查看减资公告情况。(3)公示45 (略) 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决定)减资后股权结构等事项,通过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4)第二次决议(决定)后三十日 (略) 变更申请。
所需资料:①《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②两次股东会决议或决定(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略)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④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全体股东签字加盖公章);⑤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意事项:所有涉及签名的均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略) 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法律、行政法 (略) 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32、实名认证常见问题及操作方法?
答:(1)实名认证方式:下载“支付宝”搜索进入“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或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认证;(2)实名认证有效期:实名认证请求发起后有效期为7天,相关人员需要在7天内完成实名认证操作;(3)小程序对手机系统要求:支持安卓4.3及以上版本,支持ios11及以上版本;(4)小程序是否需要注册:不需要注册,只需要在小程序中录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通过刷脸认证即可;(5)身份验证(刷脸)通不过问题及解决办法:①身份验证失败。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非本人使用支付宝账号进行验证;②请对本人进行拍摄。采集人像与后台数据库人像比对不一致,可能是非本人进行比对,也可能是采集人像与后台数据库照片差异大被判断为非同一人,像素低、光线暗等质量问题,用户可在光线好的地方重试,如果是手机像素较低,需要使用像素高的手机进行注册验证。③验证失败,请稍后重试。主要是系统问题,用户可重启支付宝或微信应用后重试。(6)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在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 (略) 场监督管理局问题解答操作方法多次均未操作成功的),可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件(包括实名认证证件类型)到现场办理,并签署《声明》,或者提交经依法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文件,公证文件需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标明办理的具体登记业务内容。
33、 (略) 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答:(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经营场所”时, (略) (略) 络 (略) 址,申请 (略) 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 (略) 络 (略) 址。);(2)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经 (略) 中区, (略) 市中区身份证/房产证/居住证证明材料。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网络 (略) 址证明原件, (略) (略) 络 (略) (略) 公章);(4)法律、行政 (略)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略) 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4、 (略) 章程?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答:市场主体可以在行政 (略) 章程,地址: (略) 中 (略) 禁毒教育中心1楼,联系电话:0833-*。市场主体查询自身登记管理档案, (略)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35、A公司拟新建1处取水口,向A、B两家公司提供生产用水,请问A、B公司需要分别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吗?
答:仅A公司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即可。A公司为取水口建设单位,应根据取水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水资源论证并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略) 签订供水合同,A公司在水 (略) 生产用水,申请取水量应为A、B公司生产用水之和,B公司不再单独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36、城市公 (略) 内还能够新增地下水取水吗?
答:不能新增地下水取水。根据《 (略)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略) 公 (略) 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37、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不能新增取水吗?
答:不能新增取水。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第十 (略) 《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3号),取水审批机关审批的取水总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或者本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38、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区别是什么?
答: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七条: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39、水土保持方案可以委托其他单位编制吗?
答: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六条: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编制。
40、已办理 (略) 如何申请增加取水量?
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取水量发生改变的(因取水权转让引起的取水量改变的情形除外),需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41、企业及商铺利用地下水进行生活、洗刷,年取水量较小,是否为少量取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
答:需要办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是指以家庭为主体少量取水的行为,不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商铺取水,也不包括经营性畜禽养殖取水。
42、某村有部分水塘、水库属于农村集体修建,是否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
答: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水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43、申请动物诊疗许可需要几名执业兽医师?
答:动物诊所需要具备一名执业兽医师, (略) 需要具备三名执业兽医师。
44、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的场所面积是多少?
答: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
45、不需要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形?
答: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以及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6、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几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
答: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
47、申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年龄要求?
答: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48、公司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实缴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需带防伪二维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49、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能否办理办学许可证?
答:不能新办。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最后一段规定: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50、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报告的有效期及要求有哪些?
答:根据《 (略) 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 (略) 市中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体检报告有效期为半年(从线下提交材料截至时间往前倒推)。申请人在中国 (略) (略) 市中区的教资认定后,自行携带《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略) 中区行政区域内的二级* (略) 进行体格检查,在现场确 (略) 签署“合格”结论并盖章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及其他材料进行线下资料提交。
51、申办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面积的要求?
答: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面积应当与培训内容和规模相适应,且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分支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培训场地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总面积的2/3。美术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音乐类、戏曲戏剧类、曲艺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舞蹈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确保保持合理间距,不拥挤、易疏散。
52、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答:根据《 (略) 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 (略) 市中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需带的相关证件有: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 (略) 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 (略) 中区行政区域内的二级* (略) 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3、办理KTV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办理KTV需要先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再申请娱乐经营许可证。
(二)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1)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2)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①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②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③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④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3)第五十三条: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①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②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③居民住宅区;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
⑤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略) 周围;
⑥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 (略) 、 (略) 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⑦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⑧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⑨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规定。
54、在市中区成立社会团体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 (略)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 (略) 令第666号)第十八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 (略) 令第666号修正)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条件:(1)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2)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个人、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固定的住所;(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元以上的活动资金;(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5、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民办职业学校管理办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3)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诊所规章制度;诊所仪器设备清单;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73、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问题?
答: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3)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略)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2018〕33号)第三条规范经营行为,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所以暂不能新办。
74、诊所实行备案后,除纯中医诊所外,目前共有哪些类型的诊所?
答:普通诊所、口腔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
75、开设一家诊所,至少需要一个经注册后工作经历多少年的执业医生?
答:5年。
76、医师新办执业注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需签字盖章)、申请人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7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答:依据《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2023)》相关规定,需要提交《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新办)。
78、开办一家纯中医诊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附: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和诊所设备清单);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消防应急预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79、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多少年?护士延续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多少日申请延续注册?
答:5年,30日。
80、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多少年,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 (略) 接受多少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答:3年,3个月。
81、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条件?
答: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条例》第三章执业人员资格。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4)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2、根据《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卫生许可的*类场所是哪些?
答:(1)宾馆、旅店、招待所;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 (略) 、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是指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百货大楼、超市、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场(商店)、书店等, (略) 场。)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83、关于规范中医诊所诊疗范围的要求?
答:根据2022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诊所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中医诊所备案证》关于“诊疗范围”的登记。(1)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举办中医诊所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诊疗范围”可仅登记一级科目“中医科”。(2)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举办中医诊所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诊疗范围”应按“中医科(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格式登记,其括弧内内容应对照《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中医药技术方法”所示内容填写。
84、医师执业注册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85、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有哪些?
答: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是其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8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件注销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卫生许可证》;
(4)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
87、所有货运企业都要办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第十五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8、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现有车辆、已购置车辆如何提供资料?
答:现有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证》,已购置车辆提供《行驶证》、车辆检测报告、拟聘用驾驶员的驾照及资质证书。(均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