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达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砀山达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达亿再生 (略) 《砀山达亿再生 (略) 年产*吨塑料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砀山达亿再生 (略) 年产*吨塑料再生颗粒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区西100米 | |||
建设单位: | 砀山达亿再生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7.8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砀山达亿再生 (略) 年产*吨塑料再生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区西100米; 建设单位:砀山达亿再生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租赁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区空置厂房,厂区总占地面积93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厂区内有1#厂房1500平方米和2#厂房9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在1#厂房内建设,产能为年生产5000吨塑料再生颗粒;二期项目在2#厂房内建设,产能为年生产5000吨塑料再生颗粒。项目主要安装破碎清洗线、造粒线、冷却切粒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吨塑料再生颗粒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物料输送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挤出造粒废气;一期项目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二期项目挤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一期项目设备处理排放(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冷却废水);一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委托砀 (略) 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二期项目产生废水依托一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污泥、废边角料、废物、 (略) ,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污泥、废物、 (略) 委托有相应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达亿再生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