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略) 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 〔2023〕28号)和《 (略) 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1 号),现就开展我县2023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 (略) 、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
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诏安县;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诏安县学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权限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 (略)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学科、报名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10)申请人用U盘拷贝以下资料带到确认现场:A.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同底版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大小小于190k,JPG格式,分辨率:290-300(宽度像素)*408-418(高度像素);B.户口簿里户主地址页和本人页两页的扫描图片;C.比对不通过的证书需要证书扫描图片,比对通过的不需要提供。
除体检表外,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四)现场确认后网上办件申请
通过审核的高中、中职种类的申请人于2023年7月18日上午通过“漳州通APP”上传申请材料 (略) 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具体操作方法查看附件3。
通过审核的初中、小学、幼儿园种类的申请人按照确认现场要求的具体时间上传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方法查看附件4。
(五)审核认定及证书颁发
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初中、小学、幼儿园种类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EMS邮寄或自取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县教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若出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0596-*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高中、中职)
2.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初中、小学、幼儿园)
3.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操作手册 (高中、中职)
4.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操作手册 (初中、小学、幼儿园)
诏安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