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石集 (略) 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 (略) 855号、 (略) 1666号。该项目于2023年10月委托浙江 (略) 对本项目进行了环评,并于2023年10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出具的《 (略) 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保备案表》(嘉环桐备〔2023〕38号)。
本项目环评中的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利用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 (略) 855号企业原有厂房*平方米和租用位于桐乡经济开发 (略) 1666号7800平方米进行生产,采购24台CFRT机组(含纱架,牵引机,复合机,压平机,牵引机,收卷机),12台冷热水机,1台恒温恒湿机,11台裁切机,13台特氟龙压机、6台平切锯、6台制冷机、6台冷却塔、26台油温机,26台水温机、2台裁切机、1台激光雕刻机、1台造粒机、2台粉碎机、1套辅房恒温恒湿系统及相关辅助设备,形成年产*吨连续玻纤增强热塑材料、*平方热塑板材的生产能力。另外企业采购2台捏合机,2台计量机,2台挤压机,1台液压机,对原有项目中热固性复合材料生产线设备进行以旧换新,淘汰老设备,采购新设备,原该生产线排污及能耗保持不变。
实际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利用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 (略) 855号企业原有厂房*平方米进行生产,采购1台恒温恒湿机,7台裁切机,5台特氟龙压机、6台平切锯、6台制冷机、3台冷却塔、10台油温机,10台水温机、1台激光雕刻机、1套辅房恒温恒湿系统及相关辅助设备,形成年产*平方热塑板材的生产能力。另外企业采购2台捏合机,2台计量机,2台挤压机,1台液压机,对原有项目中热固性复合材料生产线设备进行以旧换新,淘汰老设备,采购新设备,原该生产线排污及能耗保持不变。本次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原环评中的桐乡经济开发 (略) 1666号厂区尚未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通知》(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5月10日,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振石集 (略) 年产*吨连续玻纤增强热塑材料、*平方热塑板材扩建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相关环保验收文件公布,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5日。
振石集 (略)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