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第一中学新校区地 (略) 莒县店子集街道旅游路以南、屋楼大道以西,占地面积*平方米,本次调查地块东至小朱家村土地,南至张家围子村土地,西至店子集村土地,北至旅游路。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小朱家村、张家围子村、西至店子集村农用地,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1-2030年)》,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设施用地,目前该地块规划正在进行调整。
**日,莒县第一中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莒规地021号),**日,莒县第一中学取得《莒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莒县第一中学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莒国土资字<2017>56号),**日,莒县第一中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2018>-11-03-004号)。2018年12月和2019年12月, (略) 人民政府分别同意将上列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收回(鲁政土字(2018)1854号、鲁政土字L(2019)2号、鲁政土字(2019)1591号、鲁政土字L(2019)5号)。
莒县第一中学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于2017年8月开始建设,主要建设综合办公楼、艺术楼、礼堂、学生食堂、教师周转宿舍5座。目前,所有单体均主体完工。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楼、体育馆、游泳馆16座楼房及操场、大门、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目前,6座学生公寓楼主体在建;体育馆、游泳馆基础在建;8座教学楼有6座基础在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以及《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本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日委 (略) (略) 开展莒县第一中学新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要求,对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周边居民等开展了访谈,并在场地内布设了25个现场快速筛查点位,场地外布设了1个现场快速筛查对照点位进行现场快速筛查。通过人员访谈、资料收集、调查问卷、现场踏勘(结合快筛)等方法,了解了地块发展变迁和主要环境事件,查明了场地环境现状。
接受委托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日,调查单位对项目地块及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并于**日对土地原有使用者、管理者(张家围子村村委及村民、陈家庄村村委及村民、店子集村村委及村民)、对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调查期间,调查单位收集了该地块相关资料,并对山东天地图截取的该地块2006~2022年卫星影像进行分析。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初步调查工作到此阶段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