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于都 (略) 破产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于都 (略) 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江西省于 (略) ,网址:http://**)对于都 (略) 名下所需拍卖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1:于都 (略) 名下位于于都县黄麟乡林地租赁权及林木所有使用权:位于大岭村石极组、沙湾组、大塅组、下坳组、上坳组、示子脑组、石板塘组;于阳村禾下组、禾上组、坑下及前塘村石陂组等林地。共有72本于都县林权证号;林地总面积为3797.20亩;林种为用材林;林地使用权剩余年限14 年,使用权终止日期2038年01月30日及2038年02月28日;详情请查看附件评估报告明细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
拍卖标的2:于都 (略) 名下位于于都县岭背乡林地租赁权及林木所有使用权:位于阳田村新屋组、庄上组、阳田组、红旗组、陈屋组、竹背组、禾坑组;金溪村狮形组及上长排组等林地。共有22本于都县林权证号;林地总面积为1367.9亩;林种为用材林;林地使用权剩余年限14 年,使用权终止日期2038年01月30日及2038年03月31日;详请查看附件评估报告明细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现场看样,咨询方式:*隋律师、*李女士。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有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属于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
七、标的物现状及权利瑕疵
1、本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充分阅读评估报告,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数量、品种、规格、外观、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法院及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均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自行做好对拍卖标的的相关尽职调查,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知悉了解并确认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显性及隐性、现在及将来的全部瑕疵、缺陷、风险等,法院、管理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如拍卖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交付,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概不作多退少补。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管理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竞买人参与竞买后,不得对 (略) 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承担相关责任。竞买人或买受人因竞买拍卖标遭受损失的,无权要求管理人、法院及拍卖人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7、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权证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税费等费用的承担及其他
1、税费负担情况: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林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
2、拍卖标的物交割费用、 (略) 软件服务费及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费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应充分阅读本拍卖资料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竞买人报名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对本次拍卖资料中载明的相关要求及条款予以了认可并接受。
九、保证金缴纳及成交后付款说明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管理人账户(收款单位名称:于都 (略) 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于都县贡江支行,账号:*)。成交之日起5日内,依照《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规定收取拍卖辅助服务费,汇入帐户(收款单位名称:赣州 (略) ,开户银行: (略) 滨江支行,账号:*5317)由买受人支付。
十、特别提醒
本标的拍卖成交后,依照《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规定,买受人应向拍卖机构缴纳拍卖辅助服务费。 (略) (略) 收取软件服务费,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的最终成交,因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天与本管理人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未通知到的当事人本公告之日起视为送达。
十三、依照法律解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拍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且无法更改。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本公告及《拍卖须知》的内容并接受约束。拍卖成交后,本公告及《拍卖须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买受人应当遵照履行。
咨询电话:*隋律师、*李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略) 橙香大道滨江国际 1号楼 28-29层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于都 (略) 破产管理人
赣州 (略)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