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略 X贫困村集体1#略
华春建设工程略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于2017年#月#日就《X贫困村集体1#商铺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略采购,按略了采购,略如下:
一、项目名称:X贫困村集体1#商铺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7-J2-033-HCBS ;
三、采购单位:X略;
四、采购内容:X贫困村集体1#商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略;
公司地址: X百略1号写字楼10层;
六、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2017年#月#日在中略、X壮族自治略、略。
七、竞标截止(谈判)时间:2017年#月#日10时00分 ;
八、成交结果公示时间:2017年 11月 1日;
九、成交结果:
1、成交单位名称:略
2、成交金额:人民币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 .82元);
3、工期:9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成交单位地址:X市X路26号。
十、谈判小组成员:黄艳群、黄汉昌、黄苏叶。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 ##
采购人联系人: * 工 联系电话: ## 、 ##
十二、说明:
1、竞标人如果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略门投诉。
2、质疑电话/传真: ## 联系人: * 工 电话: ##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华春建设工程略
日期: 2017年10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