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略) 分 (略) 提问题作出以下答复:
1、关于质保年限的问题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三章9.2(1)款质量保证期”写明“整体质保期一年。”但是“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四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的4.2款中又写明“本项目整体质保期要求3年”。
请问以哪种质保期年限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前附表“整体质保期一年”为准。
2、关于付款方式问题: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三章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中注明:“所有设备、 (略) 并验收付合同额的30%,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凭审计报告付合同额的65%, (略) 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款5%质保金。付款前,中标方应向采购方开具正规合格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方不予付款。”
“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五 其他要求及说明”的“2.2付款方式: (略) (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所有货物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或委托专业机构验收合格后付成交总金额的40%;第二个对等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再付成交总金额的30%;余款30%第三个对等年一次性无息付清”。
请问以哪种付款方式为准?
答:以“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五 其他要求及说明的2.2付款方式: (略) (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所有货物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或委托专业机构验收合格后付成交总金额的40%;第二个对等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再付成交总金额的30%;余款30%第三个对等年一次性无息付清”为准。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江河润 (略)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