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贵酒公司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龙场街道贵酒厂
4.投资规模:850万
5.建设内容及规模:处理规模700m3/d,用地面积860.81平方米,建筑面积1008.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备基础、厕所废水池、控制室、浴室、厕所、污水处理设备等。
6.组织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职工定员12人,年工作日300天,一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7.项目工程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可由管道接入污水处理站,与生产污水一起进行处理,对污水站本身及周围环境无影响。污水经处理后各项指标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表2直接排放标准,最后排入修文河。设置事故池一座,事故池底部和四壁采用单层工合成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污水管网接头及管道选取防渗、防腐蚀管道材料。在任何情况下,污水站未经处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水体。一旦发生污水处理设施或供电系统故障等事故,污水站应将污废水暂存于事故水池中,待污水站恢复正常时再外排废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及时监测污水处理效果,另外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化验人员对出水水质定期及不定期的监控测量。
废气:对有组织废气使用UV光氧一体机进行处理;污水管网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应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染物淤积腐败产生臭气;污泥经脱水后尽快外运;站内构筑物应合理布局,使主要产生恶臭的构筑物远离环境敏感点;站内构筑物四周应加强植树绿化,进行绿化隔离、种植乔灌木,实现立体绿化,以最大限度减少恶臭的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选择先进环保的设各、合理选取设计参数、构筑物合理布局,同时加强绿化美化及时外运污泥以减少污泥堆放时间等管理措施,将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落实上述恶臭气体的防治措施后,恶臭气体将会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小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噪声:项目釆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措施处理后,昼间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建设单位定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站内污泥进行检测。如检测出污泥含有重金属,需及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理,并迅速调查收集污水排污情况,如无重金属,可脱水后运往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粗、细格栅渣多为块状固体物质,其中包括无机物质和有机物质。沉砂的主要成分为大的无机颗粒,主要为泥砂、石子等。栅渣和沉砂性质相对稳定,不易分解产生臭气。可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使用大量药剂,包括PAM、PAC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其属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腐蚀性,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放至于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约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其属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易燃性,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199-08”,废机油收集后利用带盖容器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严禁外排。污水处理站设置在线监测系统,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会产生具有废酸、废碱危险特性的残留废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其属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腐蚀性,废物代码“900-047-49”,评价建议在线监测废液经收集后利用带盖容器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严禁外排。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相关建设规划,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建设单位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网络链接:http://**(提取码t75z)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七条。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一)目前项目周边环境状况?主要环境问题?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从环境角度,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
(四)对本项目环保工作有何建议?
(五)其它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六、公众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第A3栋1单元8层01号房
联系人:王工 电话:*邮箱:*@*q.com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修文县龙场镇
联系人:包金威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