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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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4所述“近3 个月指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若投标截止日当月为 6 月,则近3 个月为“5、6、:7 月”或“4、5、6 月”,以此类推。”;如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 6 月,正常情况下是无法购买 7 月份社保的,此处是否笔误? 答:此处有笔误,若投标截止日当月为 7月,则近3 个月为“5、6、7 月”或“4、5、6 月”,以此类推。 2、关于本公司对德庆县17宗小型水库硬底化及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分析,本公司对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存在质疑,里面量化因素以及量化标准是否存在以个别单位的硬性条件来编制评标办法,招标代理是否与个别投标单位提前串通该项目的投标工作。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量化因素以及量化标准”是根据综合评审“择优选取”的原则并结合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项目实际需要以及后续合同履行等因素进行编制,不存在投标人所认为的“招标代理是否与个别投标单位提前串通该项目的投标工作”的情形。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