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关于雄安新区生产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2〕10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容东片区公共交通场站项目(A2-06-01、F3-03-04、D2-06-01地块)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2021年第三季度~2024年一季度)》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容东片区公共交通场站项目(A2-06-01、F3-03-04、D2-06-01地块)
建设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F3-03-04地块(公交首末站)工程和D2-06-01地块(公交停保场)工程总占地3.*平方米,防治分区分为建筑物工程区,道路工程区、绿化工程区、施工生产区、施工生活区。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中国 (略)
联系人:户工
联系电话:*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主管部分反映。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容东片区公共交通场站项目 (1).pdf
2.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2021年第三季度~2024年一季度)(1).pdf
中国 (略)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