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黑龙江龙煤 (略) 东山煤矿部分区域采矿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29K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4月1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以网站显示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概况 | 标的现状 | 请意向方到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以现场实物为准。 | |||||
基本情况 | 1、黑龙江龙煤 (略) 东山煤矿采矿权,采矿权许可证编号为C**,采矿权人:黑龙江龙煤 (略) ,矿山名称:黑龙江龙煤 (略) 东山煤矿,开采矿种:煤,生产规模*吨/年,矿区面积37.1279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15年8月20日至2038年3月20日,发证日期:2015年8月20日,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 2、本次转让标的为东山煤矿采矿权部分区域,转让区域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面积1.0993平方公里,开采标高-40米至-700米,1980西安坐标系: XY *.55 *.17 *.55 *.17 *.55 *.17 *.53 *.65 *.55 *.17 *.55 *.17 3、本次转让标的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拟转让区域的保有储量为798.*吨,其中332资源量543.*吨,333资源量255.*吨。 4、本次转让标的区域的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500.*吨,生产能力为*吨/年。 5、本次转让标的与第三方机构所持有的采矿权存在重叠。 6、本次转让标的的采矿权价款已全部交纳完成。 7、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黑龙江龙煤 (略) 东山煤矿(拟转让区域)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1】第3081号) | ||||||
其他情况 | 1、本次转让标不包括巷道、井上井下设施设备、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权等资产和权利。 2、转让标的矿井下资源能否再被许可开发利用,且转让标的是否具有再利用价值,转让方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该风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4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中联 (略) | ||||||
转让底价 | *.*元(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黑龙江龙煤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1M 注册地:黑 (略) 鸡 (略) 10号 法定代表人:刘贤君 经济类型: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黑龙江联交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交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黑龙江龙煤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江龙煤矿业 (略) |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及其附件,并接受本公告及其附件中所有内容。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严格履行转让合同中的条款。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不可预计的风险。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转让标的涉及储量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转让方提供的采矿权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文件和公告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生产能力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方及黑龙江联交所对采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具体数据以实际勘测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可能存在他人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情况、权证缺陷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到矿区实地进行踏勘,对探矿权的相关情况以及勘查开采风险以及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须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和勘查开采风险等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双方须到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信息公示、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存在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让审批手续的风险。 5、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办理变更手续,即视为交易不成交,与黑龙江联交所无涉,经转让方确认,受让方有权要求黑龙江联交所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如因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造成交易违约,受让方须承担公告违约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交易成交后,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的分立采矿权的变更登记,以及采矿权分立后的过户登记,并自愿承担分立及变更过户等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业政策变动或调整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7、交易成交后,受让方在使用转让标的煤炭资源过程中,如与转让标的的地上地下范围内可能存在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权等其他权利,权利范围、取得权利的时间等存在冲突,受让方须承担一切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黑龙江联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黑龙江联交所、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黑龙江联交所、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9、本公告由转让方发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以及公告所涉及的其他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所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未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未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中。须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欠费,所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已知的和未知的税、费)须受让方自行核实,采矿权分立变更过户手续完成之日前的所欠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涉及分立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权分立后变更过户等手续由交易双方协商办理,办理采矿权分立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转让方承担费用),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转让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可提供税率为6%的交易价款发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书面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2、受让方(报价最高者)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以外)、成交价款1%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黑龙江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并持受让方身份证明材料到黑龙江联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3、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转让合同。 4、交易双方办理完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黑龙江联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黑龙江联交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女士/*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4月1 (略) 站显示为准 | |||||
报名手续 |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拟受让标的报名、并对拟受让标的分别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 (2)受让方的内部决议文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 (3) 资产受让申请书; (4) (略) 站公告、网络动态报价须知(附件1)打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6时前,以资金到账为准,逾期视为保证金无效。汇入黑龙江联交所如下账户: 户名:黑龙江联合产 (略) 账号:*02 行号:* 开户行:哈 (略) 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黑龙江联交所、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黑龙江联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报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以网站显示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成交价1%的服务费。 2、交纳方式:受让方(报价最高者)在被确定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1:网络动态报价须知.docx 附件2:《黑龙江龙煤 (略) 东山煤矿(拟转让区域)采矿权评估报告.pdf》(中联评矿报字【2021】第3081号) 附件3: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杨先生0451-*、位女士0451-* | |||||
技术支持 | 杨先生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黑龙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