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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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清河门区政府510室(清河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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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清河门区智翔煤炭深加工厂年加工30万吨煤矸石洗选建设项目 | (略) 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吴家窑村河东 | (略) 清河门区智翔煤炭深加工厂 | 辽宁 (略) | (略) 清河门区智翔煤炭深加工厂年加工30万吨煤矸石洗选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吴家窑村河东,总投资180万元,建设1条煤矸石洗选生产线;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2935m2,新建生产车间450m2,办公及辅助用房190m2。 | 一、废气。本项目不设置破碎工艺,使用洗选一体机,通过物体在水中重力作用进行筛分,故不产生废气,因此,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各类物料储存、转载、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以及道路扬尘。经预测,上述废气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居民影响较小。 二、废水。本项目建成营运后,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等。 (1)洗煤用水.本项目洗煤废水采用闭路循环水洗煤工艺,废水零排放,洗煤废水经过投加絮凝剂,使细小的颗粒絮凝沉淀,上清液循环用于生产,上清液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在沉淀池中沉淀后形成底泥,定期清掏,与煤泥一同外售,根据企业提的数据底泥量约为21000t/a。本项目设置2个循环水池,1个回收池,用于厂区内污水循环使用;污水收集池均做重点防渗处理,且池底部埋设水管,污水经由泵提升进行循环,池体容积能够满足废水容纳要求;厂区内设置1座事故池,能够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收集,确保污水不排放;待事故结束后对事故废水进行评价,能够满足生产需求的进行生产循环使用,需要统一处置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工艺控尘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原料堆存工段内,原料库上方设置喷淋设施4个,定时进行喷淋,喷淋除尘用水量为2m3/d(480m3/a),全部蒸发损失,无废水产生。 (3)厂区地面喷洒用水.项目厂区内地面需不定期用水喷洒降尘,用水量约为1m3/d(240m3/a),全部蒸发损失,无废水产生。 (4)车辆冲洗水.车辆出入厂区需进行车辆冲洗,用水量约2m3/d(480m3/a)。损耗按10%计,为0.2m3/d,废水产生量为1.8m3/d(432m3/d),废水排入车辆冲洗收集池,经泵抽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 (5)生活用水.本项目共有员工20人,职工生活消耗水量按50L/人·d计,则消耗新鲜水约1.0m3/d。本项目年工作240天,经计算,每年职工生活用水量为240m3/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85m3/d(204m3/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排至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 (6)初期雨水.选煤厂初期雨水一般含有大量煤尘、煤泥,一旦随雨水流出厂区后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厂界四周设置围墙,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厂区四周设集水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初期雨水中污染物主要为厂区地面因沉降、洒落等粉尘,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可以回用于生产,废水利用措施合理且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全部综合利用,实现厂区废水零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废水处理、利用措施合理且可行。 三、噪声。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等,对于噪声设备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防治: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经常对设备进行检修,保持正常工作状态,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高噪声。 ②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等。 ③做好厂房的密闭隔声,生产时关闭门窗。 ④加强日常维护管理,防止设备运行不正常引起噪声异常升高。 四、固废。(1)煤泥:本项目产生煤泥量约为59867.4t/a,沉淀池池底煤泥产生量约为21000t/a;煤泥作为产品,定期外售;不作为固废处置。 (2)粉尘:原料库为封闭厂房,厂房内运营过程中粉尘经喷淋等措施,沉降在封闭厂房内,经收集,年产生粉尘量约为1147.5532t,与煤泥一同作为产品,定期外售;不作为固废处置。 (3)废机油:本项目生产期间不在厂区内进行机修,厂区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4)底泥: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循环水池产能的底泥约为21000t/a,该部分底泥定期清掏后与煤泥一同作为产品外售。 (5)生活垃圾:本项目设置人员20人,年生产240d,生活垃圾合计0.5kg/人·天,则年产生活垃圾为2.4t,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本项目洗煤厂无重大危险源,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大风扬尘及煤泥水事故排放的环境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类比调查国内同类项目的风险事故资料,项目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较低,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大,主要是人为操作不当或主观意识而导致,洗煤厂应加强环境管理,提高厂内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环境风险事故。通过分析可知,项目环境风险是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洗煤厂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从物质的属性上分主要有煤泥水、污水、固体废物。从事故的类型分主要有煤泥水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等。根据高差可知,本企业厂址高于汤头河,为防止初期雨水或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入河中,厂区采取建设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厂区临汤头河侧设置事故水截流沟、汤头河河岸两侧已建设防护堤坝等防流失措施后,可有效防止事故带来的危害。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企业和个人。一旦发生情况时,尽力降低危害的程度。洗煤厂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救援抢救的每个人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纤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本项目风险性物质为煤泥水,涉及的危险性生产设施为浓缩罐,煤泥水循环利用,事故状态下通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其影响可接受。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