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28-*、*
传真:028-*
通讯地址: (略) 雁江区松涛镇天台路36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4 | 磨47井建设工程 | (略) (略) 镇金船村 | 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 (略) 宇环气象 (略) | 磨47井建设工程建设地 (略) (略) 镇金船村,建设内容包括站场与管线工程,站场工程主要对磨47井进行储层改造,对雷一1层位射孔酸化、测试放喷,设计规模为1×104m3/d,磨47井站场新增抗硫放空分离器、水套加热炉、放空火炬、缓蚀剂加注撬等设施以及站场配套的自控、通信和供配电等工程内容,磨溪21井站内增加阀门;管线工程主要新建磨47井至磨溪21井采气管线一条,设计长度1.05km,管线设计输送规模为1×104m3/d。项目总占地面积13680m2,总投资1487.7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站场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或者用于场地洒水控制扬尘,管道试压废水经过滤后用于管道施工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置,酸化作业废水,加碱液中和后再进行预处理,及时罐车拉运至磨35井经处理后回注,不外排;管线敷设等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降尘、物料遮盖、设置围挡降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产生量小无组织排放,施工期较短,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量较小,施工现场开阔,对局部地区的环境影响较轻,测试放喷废气通过修建放喷池及挡墙减少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焊条、废包装材料、废混凝土收集后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小;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严控占地范围,避免水土流失,临时占地区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土地利用类型,防止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套加热炉废气、站场无组织逸散的少量天然气以及非正常工况下的放空废气。水套加热炉燃烧使用的天然气均为净化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排气筒(15m)排放;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少量天然气通过放空系统(DN200,H=20m)高空燃烧排放,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少,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井站、阀门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磨47井站产生的气田水、放空分离液和检修废水。项目气田水(0.1m3/d)气液混输至磨溪21井站,再由已建管道输至磨030-H19井,分离后罐车运输至磨35井回注处理,不外排;放空分离液(每年约1~2次,0.05m3/次)与检修废水(2m3/a)分别暂存于放空分液罐与废水罐中,定期罐车运至磨35回注井回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强度与时间,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站场合理布局,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磨47井站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站场运营期间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站场检修废渣和废药剂桶。检修废渣(约0.004t/a)定期交由作业区统一处置,废药剂桶由厂家回收利用。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工艺装置区、井口区、放空区和放喷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层满足防渗系数≤1.0×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m的要求,采取刚性+柔性防渗措施,即采用P8等级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结构的防渗方式;配电房区域等设施地面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满足防渗系数≤1.0×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的要求,采取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6)、基层+垫层、原土压(夯)实,并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6.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土壤同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措施与分区防渗控制措施,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跟踪监测原则及要求针对性开展土壤环境跟踪监测。 7.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生态环境防治主要体现在生态避让、减缓、恢复、补偿四个阶段。生态避让: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集气管线、工程布置,尽量避开占用基本农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生态减缓:通过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例如采用人工开挖,减少破坏林地面积,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土壤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复原施工材料堆场尽量租用已硬化场地等。生态恢复:土壤采取分层回填压实,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土地复垦以及植被恢复;生态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规定对耕地、林地进行补偿。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巡护人员对管线沿线植被、*生和水生动物的破坏,禁止乱扔乱丢垃圾,禁止破坏和随意践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中的植被。 8.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事故排放主要为管道局部腐蚀、管材及施工缺陷、第三方破坏等非正常工况断裂泄漏引起的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通过井站设置ESD系统,井口设置安全截断系统,出站管线设有紧急截断阀,做好相应的防渗处置;集输管线安装的管道、管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设计、制造规范的产品,运行前进行智能检测;对风险事故采取预防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完善控制污染事故危害的措施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废水转运制度,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签认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完成备案,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全部回注不外排;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0288t/a、氮氧化物0.0368t/a、颗粒物0.0189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