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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餐厅采购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餐厅采购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招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餐厅采购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餐厅采购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
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
日后。
3.3、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略) 络邮箱报名方式,拟投标的供应商把授权委托书及“二、申请人的资
格要求” 所需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 PDF 格式( (略) 公章并进行彩色扫描,所有
资料须放在一个 PDF 内)发至 *@*63.com(请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并电话联系 0377-*、* 确认,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发送确认
回执函及 PDF 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706 号(南阳创业大街对面)五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706 号(南阳创业大街对面)五楼开标室
七、其他
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餐厅采购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餐厅采购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阳
(略) 706 号(南阳创业大街对面)五楼开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餐厅采购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餐厅采购餐饮服务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餐厅采购餐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6、服务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设备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
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
日后。
3.3、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 (略) (略) 706 号(南阳创业大街对面)五楼开标室
3、方式: (略) 络邮箱报名方式,拟投标的供应商把授权委托书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
求” 所需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 PDF 格式( (略) 公章并进行彩色扫描,所有资料
须放在一个 PDF 内)发至 *@*63.com(请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并电话联系 0377-*、* 确认,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发送确认回执
函及 PDF 版招标文件。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706 号(南阳创业大街对面)五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706 号(南阳创业大街对面)五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
地址: (略) 宛城区联合街 66 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706 号
联系人:闫雪
联系电话:0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雪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安局宛城区公安分局
地 址: (略) 宛城区联合街 66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卧 (略) 706 号
联 系 人: 闫雪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