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卫健行业专项审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09
辰溪县审计局 (采购人名称)的 参与卫健行业专项审计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参与卫健行业专项审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辰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 *-101
4、采购项目预算: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参与卫健行业专项审计 | 参与卫健行业专项审计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元 | *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9月 10 日至2024年09月 14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略) 鹤城区火车站对面飞达假日广场写字楼12 楼1221号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2、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两份装订成册):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⑤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20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辰溪县审计局204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辰溪县审计局204会议室。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钟先生
2、电话:0745-*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辰溪县审计局
(2)地 址: (略) 辰溪县辰 (略)
(3)联系人:钟先生
(4)电 话:0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紫霖 (略)
(2)地 址: (略) 鹤城区火车站对面飞达假日广场写字楼12 楼1221号
(3)联系人: 高先生
(4)电 话: 0745-*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2、在“中国 (略)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