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沅陵县 (略) 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沅陵县城南曹家冲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略) (略) (略) (0745-(略))。
调查结果情况如下:
沅陵县城南曹家冲地块位于 (略) 沅 (略) 香榭丽都东侧,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0°24′42.(略)″,北纬28°26′19.(略)″。2019年7月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769号)和2020年3月 1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20)政国土挂字第46号)可知,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林地,地块面积(略).70m2;根据沅陵县 (略) 出具的《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项目编号:(略)号)可知,地块于2024年4月12日土地用途由林地转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略).70m2。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该调查地块原为林地,现土地用途转为居住用地,目前地块山体已清挖一小半,处于半开发状态。由于地块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处于停工状态,需补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才能办理相关的土地手续和施工手续。
地块及周边历史上和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为林地,地块周边主要为宅基地、林地、汽车服务站,周边10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因此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污染的情况,周围无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物来源,调查地块外10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现场取样分析工作,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调查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