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新富利 (略) 扩建电解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城区建设路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新富利 (略) 扩建电解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新富利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环保工业园电镀与电子电路基地A区A4-8-4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新富利 (略) (略) 环保工业园电镀与电子电路基地A区A4-8- (略) 新富利 (略) 扩建电解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现有项目厂房内,将现有电镀生产线迁移至现有项目仓库内,为了提升现有电镀生产线产品质量,建设单位在现有项目电镀生产车间扩建电解生产线2条用于现有电镀生产线配套建设工序,新建“中和+混凝沉淀”污水处理设施1套,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现有项目厂房为1幢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现有电镀生产线生产规模不变(年电镀五金件500万件),扩建电解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电解加工五金工件120万件。项目建设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本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及原有项目前处理废水和含铜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实现“以新带老”全厂削减。本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及原有项目前处理废水和含铜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总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CODCr、石油类、总磷、总氮、总锰、总锌和总铁等因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江城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江城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 2、营运期项目前处理工序酸洗槽和电解工序电解池内的硫酸为浓度小于70%的稀硫酸和磷酸混合酸,槽内酸液不排放,定期向槽内添加硫酸和磷酸。 3、施工期项目在现有厂房车间内进行设备的安装,施工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同时采取临时围障措施,施工单位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来料包装废料)、危险废物(硫酸和磷酸包装桶、酸洗槽定期清理槽渣,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来料包装废料统一收 (略) 回收利用;硫酸和磷酸包装桶、酸洗槽定期清理槽渣,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