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规划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规划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文县新材料加工园产业发展规划修编(2022-2035) | (略) 文县临江镇、中庙镇、尖山乡 | 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 陇南宸华 (略) | 规划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规138.98hm2,分三区进行规划建设,中庙微碳微钛硅铁新材料片区位于中庙镇联丰村,白龙江南侧,总面积52.22hm2;临江金属硅及重晶石新材料片区位于临江镇,规划总面积70.92hm2,含欧家坝地块、寨子村地块、宁氏老厂区地块、原粮种厂地块、羊儿坝地块、蒋家湾地块、雄伟万利老厂7个地块;尖山金属硅新材料片区位于尖山乡老爷庙村,规划总面积15.84hm2,含老爷庙地块、宋坝新村2个地块。 规划定位:以创新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硅材料、重晶石材料等产业类型进行定位。 | 鼓励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限制高耗能、高耗水性、高污染性产业发展,发展生态型加工园区。设置加工园区准入条件和限制企业清单。 入区企业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实现能源梯级利用、余热废热回收,尽可能的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量。 提较高的污染控制水平,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条件下,要求其按国内外先进清洁的生产工艺和污染控制措施建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基坑涌水;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建筑物料及时苫盖,采取洒水降尘、机械保养,以减少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影响;施工生活废水泼洒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基坑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出售给附近砂石料加工厂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且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并可通过加强管理减少其不利影响。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 园区废气主要为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窑废气、工艺粉尘,以及园区生活燃料废气、污水处理厂臭气。要求加强项目准入源头把关,禁止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入驻,加强对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管理,确保稳定达标;要求生产、生活区燃用清洁能源,污水处理厂产臭设施封闭,建设绿化林带,以减低对区域空气环境的影响。要求入驻企业根据自身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大气防护距离。加强废气治理措施后,园区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 园区废水主要来自入驻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及人员生活污水。要求园区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采取节水降耗、减少排污量。 (3)地下水 本次规划的实施,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来自园区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堆存场地等。要求入驻企业做好分区防渗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固废堆场,同时,规划区应建立覆盖全区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通过加强管理和设施维护等方面避免地下水污染。 (4)噪声 园区内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与减振、隔音等进行降噪,交通噪声采取实行车辆禁鸣、限速行驶,在道路两旁建设绿化工程,修建绿化隔离带等降噪措施,生活噪声主要通过窗户、墙体等隔声。以此来满足园区内不同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园区内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依托西和县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企业危废在厂区内暂存后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产生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实现全过程防治与管理,确保危险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园区内事故风险类型确定为园区内各生产装置系统、储存系统、运输系统和公用工程系统所含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质的泄漏、火灾、爆炸,以及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排放。 要求园区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体系、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立企业、园区、园区内及周边水系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通过加强运营期管理,尽量避免事故性排放。 |
公示期:2023年2月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环保局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