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沈 (略) 车厢、车架及钢结构轻钢房加工项目 | 沈丘县槐店镇商临路贾寨 | 沈 (略) | 河南 (略) | 项目位于沈丘县槐店镇商临路贾寨,占地面积25658.46㎡ | 1、废气:切割粉尘,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旱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打磨粉尘喷砂房二次密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油性漆喷漆房废气、水性漆喷漆房废气,喷漆房二次密闭,喷漆房废气分别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先经过干式过滤柜去除漆雾后,引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无组织污染源,加强二次密闭间的密闭性,均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和《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集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分类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桶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各自厂家回收;废油性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漆屑分类单独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2 | 沈丘红美 (略) 建设项目 | 沈丘县东城金光路1号 | 沈 (略) (略) | 河南 (略) | 项目位于沈丘县东城金光路1号,占地面积1150㎡ | 1、废气:食堂油烟排气筒,经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气筒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产生的恶臭,采用喷洒除臭剂、污水池加盖密闭的方式去除,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医疗废水、洗涤废水、检验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洗涤废水和单独处理后的检验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再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2m3/d,处理工艺:调节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及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应满足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标准,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垃圾桶若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