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度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屏 (略) | ||
(略) 域 | 屏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1: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女士 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受理股:# 评审股: # | ||
采购单位 | 屏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屏山县屏山镇安顺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受理股:# 评审股: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11-09,更正为:2024-11-23。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11-18,更正为:2024-11-2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6 09:20:00,更正为:2024-11-28 09:2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1-26 09:20:00,更正为:2024-11-28 09:20:00。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履约经验及能力中“供应商从2020年1月1日起具有物业管理项目(非住宅类)履约经验,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更正为:“供应商从2020年1月1日起具有物业管理项目(非住宅类)履约经验,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屏采磋﹝2024﹞4号,备案编号:##[2024]#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 (略)
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安顺街2号
联系方式:0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地址: (略) 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
联系方式:受理股:# 评审股: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谭女士
电话:受理股:# 评审股: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