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为废旧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无法保证资产的可使用性,交割时以实物现状为准,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资产交割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本次标的 (略) 新 (略) 15号的厂区内及江宜高速南匝道施工现场,该批资产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标的须受让方自行拆卸、搬迁及运输,相应的人工、运输成本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标的目前存在部分电缆线尚未拆除,其敷设方式为地埋,标的实际规格与数量无法核实、测量,谨请意向竞买人充分考虑拆卸后实际回收率及实际拆除时取得的标的金属含量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经济风险。 6.标的清单中各规格标的数量与转让底价均为预估值,实际成交价格以交割时的实际数量为准,多退少补(成交单价及总价均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成交价仅作为标的内各规格成交价的增值比例计算依据。标的内各规格预估成交价格=标的内各规格转让底价*增值比例,标的内各规格的实际成交价=(标的内各规格预估成交价格/标的内各规格预估数量)*标的内各规格实际交割数量。 7.如在实际交割过程中出现与标的清单规格型号不一样的标的,其 (略) 补充出具的评估基准日评估价格为准。 8.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解、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转让方仅出具收据。 10.竞价成交后,产交所仅就受让方向产交所支付的服务费开具服务费发票。 11.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产交所,否则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2.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3.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4.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