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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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吴忠青恩、坡恩、大枣22 (略) 改造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略) (略) | 北京众望 (略) | 宁夏吴忠青恩、坡恩、大枣22 (略) 改造工程位于宁夏回族 (略) (略) 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及大坝镇,本期工程包括三部分内容:①新梁~小坝22 (略) 工程:分为新梁~小坝22 (略) 本体工程和330kV大杞线、大杞Ⅱ线抬高改造工程。新梁~小坝22 (略) 本体工程全长约25.4km,分为新建段、紧线段和利旧段;新建段长约4.4km,线路除出线终端塔外,全线 (略) 钢管 (略) 角钢塔架设,导线采用2×JL3/G1A-300/25-48/7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 (略) 需钻越330kV大杞线和330kV大杞Ⅱ线,330kV大杞线和330kV大杞Ⅱ线呼高较低, (略) 钻越后对地安全距离不足,需对330kV大杞线和330kV大杞Ⅱ线进行抬高改造。抬高改造330kV大杞线、 (略) 径长1×0.7km+1×0.7km。②新梁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20kV 出线间隔1回(6E)。③小坝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改造工程:本期利用原大小*线间隔(8E)接入新梁变。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5%。 | 1、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略) 沿线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加强变电站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工作, (略) 铁塔座架上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须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架 (略) 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 3、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宁夏宁东月泉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盐池县 | (略) (略) | 宁夏 (略) | 宁夏宁东月泉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位 (略) 盐池县青山乡月泉110kV变电站已建围墙内,在月泉110kV变电站扩建1回110kV间隔(1Y),并扩建1套适应电气化负荷特性的专用保护装置。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7.*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7.49%。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集中在变电站间隔预留区域内,不新增临时占地,设置施工围栏,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开挖的土方集中堆放,用作变电站围墙外低洼处培土使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硬化与砾石覆盖,避开雨季施工。 3、运营期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 变电站四周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 4、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期扩建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门卫日常生活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化粪池定期清掏。 5、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期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等固废,不新增主变压器,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门卫日常生活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 6、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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