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略) 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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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南溪七家沟砂石加工厂项目 | (略) (略) 裴石镇 (略) 4组37号 | 宜 (略) | 成都 (略) | 项目建设位于 (略) (略) 裴石镇 (略) 4组37号,占地面积约8755m2,利用周边建筑废弃物(废弃混凝土,废石),并外购毛石和页岩及水泥,新建1条碎石加工生产线、1条水稳生产线、原料料仓、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及附属设施,使用废弃混凝土,废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并购置一批碎石加工和水稳料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碎石和石粉(含自用部分)#吨左右,年生产水稳材料#吨。 | 施工期: 1.废气:洒水抑尘、及时清扫等。 2.废水:生活污 (略) 内已建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使用。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4.固废:一般固废经收 (略) 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 (略) 理。 营运期: 1.废气:破碎、筛分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水稳 (略) 废气经“密闭式设备+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已建 (略) 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外排;生产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 4.固废:沉淀池沉砂定期清掏 (略) 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