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0831-*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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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食品包装袋、塑料薄膜项目 | (略) 屏山县石盘工业园区(屏山县新发工业集中区石盘片区) | 屏山县佳鑫 (略) | 四川* (略) | 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74.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7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已建厂房5168.72m2,设置生产车间、印刷车间、固废造粒间、办公区、原料库房、成品库房等,购入吹膜机、制袋机、印刷机等设备,建设食品包装袋、塑料薄膜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包含吹膜、分切卷带、制袋、印刷等,建成后年产可降解食品包装袋3000t、塑料薄膜1500t。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经厂房已建的预处理 (略) 政管网进入屏山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岷江。 (二)废气 运输车辆限速运行,避免车辆扬尘;装卸设备及材料时轻拿轻放;及时对场地内进行洒水降尘;对场内的包装废料等垃圾要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撒垃圾等行为。 (三)噪声 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严格控制各种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四)固体废物 废包材经收 (略) 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1个,容积1.2m3)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依托厂区预处理池(1个,容积20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屏山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关标准,尾水排入岷江。 (二)废气 吹膜、回收挤出、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废气收集设施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选用性能优、噪声小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度;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对机械设备定期加润滑油进行维护,减少设备因故障或非正常工况运行产生的噪声;加强管理、教育,使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尽量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送入固废在线回收机回收利用;废包材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卖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及隔油池废油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油墨桶、废印刷版、废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集中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