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三期)项目包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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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三期)项目包六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石角镇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内 |
建设单位 | (略) 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清城区石角镇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内,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对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沙埗片区内的沙埗溪、沙埗排坑、牛车步坑进行改造,总改造长度5.01km,其中沙埗溪改造长度为2.55km,起点坐标:E112°56"35.263",N23°29"55.677"、终点坐标:E112°56"16.423",N23°28"46.231",沙埗排坑改造长度为1.34km,起点坐标:E112°56"44.734",N23°28"36.615"、终点坐标:E112°56"43.488",N23°27"58.327",牛车步坑改造长度为1.12km,起点坐标:E112°56"53.785",N23°28"11.610"、终点坐标:E112°56"35.591",N23°27"41.601"。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施工期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合理安排清淤时间、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以及清淤产生的恶臭;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冲洗废水、基坑排水、压滤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设备养护避免燃料油滴漏跑冒;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已有设施处理;运营期少量生活污水及厨房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定期清运;废土石方就地回填或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淤泥和基坑排水沉淀污泥经压滤后直接外运制砖厂制砖;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污泥和浮油渣定期清理,密封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