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2023年12月25日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通讯地址: (略) 金林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批复文件链接 |
1 | 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项目A3-3 ?工区(苔青隧道)锅炉新建工程项目 | (略) 金林区西林镇苔青街道原苔青委员会 | 黑龙 (略) (略) | 金环建审〔2023〕8号 | 2023.12.25 | |
2 | 绿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略) 金林区西林镇白林林场 | 伊春绿湾建筑 (略) | 金环建审〔2023〕9号 | 2023.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