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根据《 (略) 农业农村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20 (略)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70号)文件和《 (略)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工作的通知》(涪农委发〔2023〕7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对符合贴息补助条件的主体:太极集团重 (略) 、中粮油脂(重庆)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二、2022年新升规企业贴息项目。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5号)文件,现对符合2022年新升规企业补助条件的主体:重庆 (略) 的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
三、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项目。根据《 (略) 农业农村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 (略) 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和《 (略)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工作的通知》(涪农委发〔2023〕72号)文件,现对符合贴息补助条件的主体: (略) 涪 (略) 的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3)。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7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申报主体在申报上有弄虚作假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委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科:023-*;
市场与品牌建设科:023-*。
附件:
1.涪陵区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2.涪陵区2022年新升规企业贴息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3.涪陵区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略)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