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
中国 (略) 河北唐山 (略) 加油站新建项目 | 中国 (略) 河北唐山 (略) 加油站 | 河北 (略) | 迁西县景忠东街南侧, (略) 西侧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2765.18平方米,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593.08平方米,其中站房建筑面积 496.43平方米,罩棚建筑面积 96.65 平方米,购置加油机 3 台,储油罐 4 个。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环保、消防等附属设施,年销售成品油 1700 吨。项目已在迁西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迁审投资备字〔2024〕12号。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废气。 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防止物料飘洒,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时辅以洒水压尘;使用预拌混凝土;砂石料等统一堆放采用苫布覆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便道经常洒水, (略) 面湿润,确保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泼洒抑尘。 ⑶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在居民区等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设置隔声板,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 (略) 段、时间,避开敏感点集中地区,确保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和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垃圾处理站处理;开挖的土方用于场地回填、道路铺设和景观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和储油产生的油气。 卸油油气通过一次油气回收装置返回油罐车罐内;加油油气在汽油加油枪设置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储油油气通过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法)后通过5m排气筒排放。确保油气排放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无组织标准限值。 ⑵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水。 (略) (略) 进入迁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直接经地表径流排放。 ⑶噪声:主要为加油机、潜油泵等各种机械的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阻隔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东、南、西厂界符合2类标准限值,北厂界符合4类标准限值。 ⑷固废:主要为含油手套,油泥、清罐油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油泥、清罐油渣、废活性炭均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进行转运处理,站内不储存;含油手套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