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并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fsc2024010
2、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3、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计抽查电梯100台,起重机械100台,压力管道20公里,压力容器 80台,锅炉 60 台,气体充装站8家,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5家(使用单位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全覆盖),氨制冷事业单位3家(使用单位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全覆盖抽查),3家大型中央空调使用单位(附属压力容器)出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报告。
4、项目地点:长丰县行政区域内
5、项目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三、报名启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7时
2、报名地点: (略) 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1803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军
联系方式:*
附件:
(略) 长丰县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
(服务类需求)
一、需求概况 采购人:(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 (略) 长丰县(2024)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
项目预算 | *元。 |
项目概况 | 监督检查电梯100台、起重机械100台,监督检查气体充装站8家,5家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全覆盖),3家氨制冷企业(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全覆盖),3家大型中央空调使用单位(附属压力容器)监督检查锅炉60台、压力管道20公里、压力容器80台。出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报告。 |
项目联系人 | 填写采购单位的具体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 是()否( √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仅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是(√ )否( ) |
项目是否分包及分包预算 | 是( ) |
否(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家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须是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应自本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5日内,开具发票。 |
服务地点 | (略) 长丰县境内 |
服务期限、工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4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 |
采购标的 | 服务类 注: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请采购单位提供需求时按照采购需求格式要求提供。 |
集中踏勘现场要求 | 自行勘察 |
采购需求论证要求 | 无须论证(√)相关专业人员论证()专家组论证( ) |
二、服务需求
1、工作方案
中标单位根据设备类别分成三到四个工作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略) 场所带队入企抽查,从通用要求到专项要求开展抽查,现场开具隐患整改单,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现场封停,各所对辖区内排查出来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单位跟踪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使用单位开展行政措施,形成闭环监管;由检验机构出具单台检查报告及《长丰县 (2024)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综合分析报告》,本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40个工作日。
2、工作目的
通过委托检验机构对全县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抽检,从设备管理体系到设备本体,以点带面,通过本次抽检将设备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归类,为全县特种设备监管指明了方向,有效明确了全县特种设备的风险区域,给特种设备监管工 (略) ,狠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到位”,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检验技术把关能力,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3、验收标准
3.1、成交方需对被抽查的特种设备出具响应的且具有法律效应的报告;
3.2、成交方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做该项目情况总结汇报,并提供对应的项目汇总报告资料供采购方备案。
4、现场技术人员要求
参与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并且与投标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且具有一定检验检测经验。
三、报价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所投服务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和总价并签章。
3.2 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 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
3.4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5 投标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总价。
四、其他要求
为了本项目抽检过程中做到“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我单位在合肥长丰县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如承诺不实,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五、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项目适用)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90分) | 服务方案 | 1、具体服务方案(9 分) 评委根据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具体服务措施、抽查的具体流程控制措施等方面与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的符合度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符合度以及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比较打分:1)方案全面深入,工作范围清晰,符合实际,内容严谨、措施得当,思路科学合理的,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9分2)方案较为贴切,工作范围较清晰,符合实际,内容 较严谨,具有实用性的,得6分;3)方案工作范围表述笼统,条理有待完善的,具有一定的实用性的,得 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重点难点应对方案(9 分) 评委根据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 的分析是否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比较打分:1)方案全面深入,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清晰全面,思路科学合理,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9 分;2)方案较为贴切,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清晰较全面、准确。具有实用性的,得6分;3)方案部分符合要求的,对内容描述简单,思路不够晰明确的得 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质量保障方案(9分) 评委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保证服务项目质量措施、抽查质量措施和进度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描述清晰且合理、可行进行综合比较后打分: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思路科学合理的,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9分;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基本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6分;3)方案部分符合要求的,对内容描述简单,思路不够晰明确,不能贴合实际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10分) 评审内容:(1)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的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后打分;1)方案内容完善全面、详尽准确、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2)内容较全面、符合实际、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3)方案内容缺失、不能贴合实际的,无可操作性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评委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进行综合比较后打分:1)方案内容完善全面、详尽准确、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2)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3)方案内容缺失、不能贴合实际的,无可操作性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售后保障方案(9 分) 评委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附加售后服务方案、后期服务承诺、提供技术服务响应时间等服务措施详细、合理进行综合比较后打分: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思路科学合理的,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9分;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基本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6分;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对内容描述简单,思路不够晰明确,不能贴合实际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6、项目应急响应服务方案以及人员考核制度(8分) 评委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包括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职责、应急预防制度、应急处理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后打分,每项2分,满分8分;其中每项方案及措施完善全面、可行性强的得2分,方案及措施较全面、可行性较强的得1分,方案及措施缺失、可行性较差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4分 |
人员配备 | 1、项目组织机构(满分2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人员配备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检验人员,配备合理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项目负责人不够明确或检验员配备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1分。 2、项目负责人及工作安排(满分2分) 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详细介绍,包含类似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取得的成绩、管理技能等方面,对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中须承担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阐述,进行对比、优劣排序,在0-2分之间打分。 3、项目检验组人员配备(满分11分): 本项目拟配备检验组各类检验员合计不少于10名,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1 名具有相关专业证书的技术人员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加1分,最高可加10分;此项最高可得1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以及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项目组拟配备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原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应提供其他相应证明,如退休证明等)。 同一人员持有不同证书,不重复计分,按得分最高者计分。 | 0-15分 | |
业绩 | 投标供应商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检验检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签订的合同或报告封面等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报告检验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和日期的,须另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材料。 | 10分 | |
综合实力 | 1.评分内容: (1)投标单位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CMA)认证的,得2分。 (2)投标单位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3)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CNAS认证的,得2分。 (4)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应急车辆,配合采购人作为本项目运营的应急响应保障、公众宣传等,若车辆为自有车辆,每提供1台得1分,满分5分;若为租赁车辆,每提供1台得0.5分满分2.5分。 以上满分为11分。 2.评分依据: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 得分处理。其中保障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描件,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供应商;保障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租赁合同承租方须为投标供应商,且租赁期限应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 11分 |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