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班戈县2号液化气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28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班戈县2号液化气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班戈县2号液化气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西藏宏 (略)
建设地点: (略) 班戈县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西藏宏 (略)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班戈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