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 (略) 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工作,现将组织开展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本次主要面向智能终端、 (略) 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化学药品制剂制造5个试点行业遴选专业服务商(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本地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技术研发基础好,有行业咨询、诊断、改造的实践经验、稳定团队和成熟产品(有典型应用案例支撑), (略) 内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征集遴选程序本次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由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县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认等环节组成,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遴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将编制好的申报材料胶装成册(1份),并报送线上的word和pdf版本,材料不全和不规范取消申报资格。
(二) (略) 经济 (略) 负责本次遴选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和组织专家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后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外正式发布。
四、相关要求(一)根据服务能力水平与服务效果,对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进行定期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调整。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 (略) (略) 组织的第三方对其用户反馈评价的随机调查。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承诺以优惠价格( (略) 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
五、联系方式(一)材料报送地址: (略) 西华门街19号五号楼704号企业服务科
(二)联系人:杨科:*
(略) (略) 新经 (略)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