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全域防洪沟治理排涝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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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邯山区全域防洪沟治理排涝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山区全域防洪沟治理排涝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政投【2024】5 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邯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邯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涉及防洪沟清淤疏通、防洪沟修复、桥涵加固、排水管道、防护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涵盖邯山区北张庄镇、南堡乡、代召乡、河沙镇、马庄乡五个乡镇。2.1.2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30 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2.1.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7 08:30至2024-04-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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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更正公告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邯山区全域防洪沟治理排涝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更正后的项目名称:邯山区全域防洪沟治理排涝能力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项目名称一律以更正后的项目名称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